各辖市局、分局、支队,市局机关各处室:
根据《镇江市公安局关于民主推荐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工作实施意见》(镇公局〔2015〕176号)的规定,经资格审查、民主推荐、组织考察、档案审核等程序,经研究决定,任命郦佳梅等同志为副科级领导干部,试用期为一年:
郦佳梅同志任指挥中心舆情引导处置中心(市局新闻中心)副主任;
吴昊同志任指挥中心情报中心副主任;
韦晨虎同志任指挥中心情报中心副主任;
丁頔同志任指挥中心信息调研处副处长;
田飞同志任指挥中心督查处副处长;
宋振余同志任警务保障处副处长;
葛中泠同志任警务保障处副处长;
真贞同志任国内安全保卫支队机动大队副大队长;
姚坤同志任治安警察支队办公室主任;
张强同志任治安警察支队技术防范管理大队副大队长;
王慧峰同志任治安警察支队危险物品管理大队教导员;
刘涛同志任刑事警察支队办公室主任;
纪天元同志任刑事警察支队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副所长;
张赟同志任经济犯罪侦查支队二大队教导员;
颜杰同志任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涉税案件大队教导员;
吴磊同志任交通警察支队法制大队大队长;
张辉同志任网络安全保卫支队监控大队教导员;
张小明同志任技术侦察支队二大队教导员;
李庆云同志任技术侦察支队四大队教导员;
何志刚同志任技术侦察支队七大队大队长;
夏少军同志任巡特警支队综合科副科长;
高嵘同志任巡特警支队二大队副大队长;
俞翔同志任巡特警支队三大队副大队长;
马元元同志任禁毒支队侦审大队大队长;
徐昊舒同志任禁毒支队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大队大队长;
吴凡同志任法制支队办公室主任;
韦杰同志任法制支队执法指导大队大队长;
杨丹同志任法制支队复议应诉大队大队长;
刘明同志任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综合科科长;
徐超同志任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教务科科长(原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
胡凯同志任京口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教导员;
殷凯同志任京口分局法制大队教导员;
向剑同志任京口分局学府路派出所教导员;
柳郁峰同志任京口分局九里街派出所教导员;
吴存秋同志任京口分局谏壁派出所教导员;
杨军同志任京口分局新民洲派出所教导员;
仲博同志任润州分局刑事警察大队大队长;
施源同志任润州分局法制大队教导员;
乔路同志任润州分局宝塔路派出所教导员;
吴源鹏同志任润州分局和平路派出所教导员;
卓玉同志任润州分局七里甸派出所教导员;
陈晶玮同志任润州分局鹤林派出所教导员;
徐超同志任润州分局蒋乔派出所教导员(原润州分局蒋乔派出所);
陈寅同志任新区分局刑事警察大队大队长;
朱志忠同志任新区分局法制大队教导员;
吴如栋同志任新区分局大港派出所教导员;
陈曙同志任新区分局大路派出所教导员;
高志毅同志任新区分局姚桥派出所教导员。
特此通知。
镇江市公安局
2015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