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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郦佳梅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2015/09/05 1.0w 阅读 302 点赞

各辖市局、分局、支队,市局机关各处室:

根据《镇江市公安局关于民主推荐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工作实施意见》(镇公局〔2015〕176号)的规定,经资格审查、民主推荐、组织考察、档案审核等程序,经研究决定,任命郦佳梅等同志为副科级领导干部,试用期为一年:

郦佳梅同志任指挥中心舆情引导处置中心(市局新闻中心)副主任;

吴昊同志任指挥中心情报中心副主任;

韦晨虎同志任指挥中心情报中心副主任;

丁頔同志任指挥中心信息调研处副处长;

田飞同志任指挥中心督查处副处长;

宋振余同志任警务保障处副处长;

葛中泠同志任警务保障处副处长;

真贞同志任国内安全保卫支队机动大队副大队长;

姚坤同志任治安警察支队办公室主任;

张强同志任治安警察支队技术防范管理大队副大队长;

王慧峰同志任治安警察支队危险物品管理大队教导员;

刘涛同志任刑事警察支队办公室主任;

纪天元同志任刑事警察支队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副所长;

张赟同志任经济犯罪侦查支队二大队教导员;

颜杰同志任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涉税案件大队教导员;

吴磊同志任交通警察支队法制大队大队长;

张辉同志任网络安全保卫支队监控大队教导员;

张小明同志任技术侦察支队二大队教导员;

李庆云同志任技术侦察支队四大队教导员;

何志刚同志任技术侦察支队七大队大队长;

夏少军同志任巡特警支队综合科副科长;

高嵘同志任巡特警支队二大队副大队长;

俞翔同志任巡特警支队三大队副大队长;

马元元同志任禁毒支队侦审大队大队长;

徐昊舒同志任禁毒支队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大队大队长;

吴凡同志任法制支队办公室主任;

韦杰同志任法制支队执法指导大队大队长;

杨丹同志任法制支队复议应诉大队大队长;

刘明同志任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综合科科长;

徐超同志任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教务科科长(原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

胡凯同志任京口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教导员;

殷凯同志任京口分局法制大队教导员;

向剑同志任京口分局学府路派出所教导员;

柳郁峰同志任京口分局九里街派出所教导员;

吴存秋同志任京口分局谏壁派出所教导员;

杨军同志任京口分局新民洲派出所教导员;

仲博同志任润州分局刑事警察大队大队长;

施源同志任润州分局法制大队教导员;

乔路同志任润州分局宝塔路派出所教导员;

吴源鹏同志任润州分局和平路派出所教导员;

卓玉同志任润州分局七里甸派出所教导员;

陈晶玮同志任润州分局鹤林派出所教导员;

徐超同志任润州分局蒋乔派出所教导员(原润州分局蒋乔派出所);

陈寅同志任新区分局刑事警察大队大队长;

朱志忠同志任新区分局法制大队教导员;

吴如栋同志任新区分局大港派出所教导员;

陈曙同志任新区分局大路派出所教导员;

高志毅同志任新区分局姚桥派出所教导员。

特此通知。

镇江市公安局

2015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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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