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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社会保险业务经办指南——居民养老篇

2025/07/27 1.2w 阅读 191 点赞

三十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1.法律依据:

(1)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镇江市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镇政规发〔2015〕8号);

(2)关于印发《镇江市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镇人社规发〔2015〕1号、镇财社〔2015〕302号);

(3)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苏人社发〔2020〕124号)。

2.事项类型:公共服务。

3.服务对象:个人。

4.受理条件:

(1)具有本市户籍的城乡居民、在本地居住并取得《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以及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国人;

(2)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

(3)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养老保险”,包含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

5.办理材料: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重度残疾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员、被征地农民和退捕渔民(以下简称“特殊群体”)相关材料。

6.受理渠道:窗口,线上。

7.见面次数:一次。

8.法定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

9.承诺办结时限:材料齐全即时办理。

10.办理地点:户籍所属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11.联系电话:

丹徒区:80896079

京口区:89984079

润州区:80820583

经开区:80822917

四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险费补缴

1.法律依据:

(1)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镇江市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镇政规发〔2015〕8号);

(2)关于印发《镇江市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镇人社规发〔2015〕1号、镇财社〔2015〕302号);

(3)《关于贯彻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有关政策的通知》(镇人社发〔2019〕117号,镇财社〔2019〕333号);

(4)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苏人社发〔2020〕124号)。

2.事项类型:公共服务。

3.服务对象:个人。

4.受理条件:

(1)参保人到达待遇领取年龄;

(2)参保人还未申领待遇;

(3)参保人累计缴费年限不足15年。

5.办理材料:有效身份证件。

6.受理渠道:窗口,线上。

7.见面次数:一次。

8.法定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9.承诺办结时限:材料齐全即时办理。

10.办理地点:户籍所属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11.联系电话:

丹徒区:80896079

京口区:89984079

润州区:80820583

经开区:80822917

四十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补助缴费

1.法律依据

(1)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镇江市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镇政规发〔2015〕8号);

(2)关于印发《镇江市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镇人社规发〔2015〕1号、镇财社〔2015〕302号);

(3)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苏人社发〔2020〕124号);

(4)《关于贯彻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有关政策的通知》(镇人社发〔2019〕117号,镇财社〔2019〕333号)。

(5)《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补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镇人社发〔2023〕72号)

2.事项类型:公共服务。

3.服务对象:集体组织或个人。

4.受理条件:为指定被资助人提供缴费补助、资助的资助人。

5.办理材料:资助人有效身份证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补助资助申请表》,被资助人员花名册。

6.受理渠道:窗口。

7.见面次数:一次。

8.法定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9.承诺办结时限:材料齐全即时办理。

10.办理地点:户籍所属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11.联系电话:

丹徒区:80896079

京口区:89984079

润州区:80820583

经开区:80822917

四十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升档二次缴纳

1.法律依据:

(1)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苏人社发〔2020〕124号);

(2)《关于贯彻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有关政策的通知》(镇人社发〔2019〕117号,镇财社〔2019〕333号)。

2.事项类型:公共服务。

3.服务对象:个人。

4.受理条件:

(1)已经完成当年缴费且缴费状态正常;

(2)未核定城乡居保养老待遇。

5.办理材料:有效身份证件。

6.受理渠道:窗口。

7.见面次数:一次。

8.法定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9.承诺办结时限:材料齐全即时办理。

10.办理地点:区社保经办大厅。

11.联系电话:

丹徒区:80896079

京口区:89984079

润州区:80820583

经开区:80822917

四十三、跨统筹区户籍变更的城乡居民参保转移

1.法律依据:

序号

政策文件级别

文件名

文号

涉及条款

1

国家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

国发

〔2014〕8号

第八条

2

国家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

人社部发

〔2019〕84号

第七章

3

国家

关于印发《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经办规程相关表式填写说明》的通知

人社险中心函〔2014〕62号

全文

4

国家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保险经办有关服务事项“跨省通办”的通知

人社厅发

〔2020〕111号

第二条

第(三)项

5

国家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全国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系统升级改造及开通网上申请服务的通知

人社厅函

〔2021〕128号

第二条

2.事项类型:公共服务。

3.服务对象:个人。

4.受理条件:

(1)未满60周岁且未领取城乡居保待遇;

(2)户籍已迁入本统筹区;

(3)在本统筹区已参保并缴纳保险费的。

5.办理材料: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

6.受理渠道:窗口、线上。

7.见面次数:一次。

8.法定办理时限:35个工作日。

9.承诺办结时限:材料齐全即时办理。

10.线下办理地点:户籍所属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11.联系电话:

丹徒区:80896079

京口区:89984079

润州区:80820583

经开区:80822917

四十四、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保的转移

1.法律依据:

序号

政策文件级别

文件名

文号

涉及条款

1

国家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

国发

〔2014〕8号

第八条

2

国家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

人社部发

〔2019〕84号

第七章

3

国家

关于印发《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经办规程相关表式填写说明》的通知

人社险中心函〔2014〕62号

全文

4

国家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的通知

人社部发

〔2014〕17号

全文

5

国家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人社厅

〔2014〕25号

全文

6

国家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保险经办有关服务事项“跨省通办”的通知

人社厅发

〔2020〕111号

第二条

第(五)项

7

国家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全国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系统升级改造及开通网上申请服务的通知

人社厅函

〔2021〕128号

第二条

2.事项类型:公共服务。

3.服务对象:个人。

4.受理条件:

本省内转移:

(1)在省内分别参加过城乡居保和职工养老保险(或作为待遇归集地归集外省缴费、机关缴费);

(2)达到城乡居保待遇领取年龄且未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3)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或按规定延长缴费后仍不足15年的;

(4)户籍为本统筹区内且参加城乡居保的。

省外转移:

(1)已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保的;

(2)达到职工养老保险国家和省规定的退休年龄且未领取养老保险待遇;

(3)转出地为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归集地;

(4)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或按规定延长缴费后仍不足15年;

(5)户籍为本统筹区且参加城乡居保的。

5.办理材料: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

6.受理渠道:窗口、线上。

7.见面次数:一次。

8.法定办理时限:45个工作日(指财务到账)。

9.承诺办结时限:材料齐全即时办理。

10.办理地点:参保关系所属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11.联系电话:

丹徒区:80896079

京口区:89984079

润州区:80820583

经开区:80822917

四十五、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注销登记

1.法律依据:

(1)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镇江市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镇政规发〔2015〕8号);

(2)关于印发《镇江市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镇人社规发〔2015〕1号、镇财社〔2015〕302号);

(3)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苏人社发〔2020〕124号)。

2.事项类型:公共服务。

3.服务对象:个人。

4.受理条件:参保人员已享受其他基本养老保障待遇、死亡、丧失国籍。

5.办理材料:注销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身份证原件和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已丧失国籍或已领取其他待遇的相关资料或承诺书。

6.受理渠道:窗口,线上。

7.见面次数:一次。

8.法定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9.承诺办结时限:材料齐全即时办理。

10.办理地点:户籍所属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11.联系电话:

丹徒区:80896079

京口区:89984079

润州区:80820583

经开区:80822917

四十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定

1.法律依据:

(1)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镇江市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镇政规发〔2015〕8号);

(2)关于印发《镇江市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镇人社规发〔2015〕1号、镇财社〔2015〕302号);

(3)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苏人社发〔2020〕124号)。

2.事项类型:公共服务。

3.服务对象:个人。

4.受理条件:

(1)具有本地户籍,年满60周岁,满足相应缴费年限,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城乡居民参保人(《实施办法》实施前已经参加市区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女参保人员年满55周岁);

(2)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

5.办理材料: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

6.受理渠道:窗口、线上。

7.见面次数:一次。

8.法定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9.承诺办结时限:材料齐全即时办理。

10.办理地点:户籍所属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11.联系电话:

丹徒区:80896079

京口区:89984079

润州区:80820583

经开区:80822917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