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七、社会保险定期待遇资格认证
1.法律依据:
(1)《关于印发〈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107号);
(2)《关于进一步规范养老保险待遇暂停和停发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人社险中心函〔2022〕42号)。
2.事项类型:公共服务。
3.服务对象:定期领取社保待遇的退休人员(含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企业和灵活就业退休人员及居民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工伤享受1-4级伤残津贴人员和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人员。
4.受理条件:定期领取社保待遇人员。
5.办理材料:本人携带有效证件或代办人携带需认证人员有效证明。
6.受理渠道:线下或江苏智慧人社APP、微信公众号“镇江人社”视频办。
7.见面次数:一次。
8.办结时限:材料齐全即时办理。
9.线下办理地点:
(1)市区各社保经办机构综合服务窗口。
(2)退休人员居住地所在街道、社区便民服务中心。
(3)“就近办”银行合作网点。
10.自助认证流程:
(1)退休人员下载“江苏智慧人社”APP或者微信、支付宝搜索小程序“江苏智慧人社”,打开首页直接点击“待遇资格认证”即可;
(2)关注微信公众号“镇江人社”,打开“镇江人社”-“掌上大厅”-“视频办”-“退管服务”-“退休人员资格认证”与工作人员连线认证。
11.联系电话:85340965。
四十八、企业养老保险退休人员纳入社会化管理
1.法律依据:《关于积极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03〕21号)。
2.事项类型:公共服务。
3.服务对象:企业退休人员。
4.受理条件:享受企业养老保险待遇人员。
5.办理材料:身份证、退休人员档案材料
6.受理渠道:窗口。
7.见面次数:一次。
8.办结时限:材料齐全即时办理。
9.线下办理地点:市区各社保经办机构。
市社保中心:运河路100号苏南人力资源市场一楼人社综合服务大厅。
丹徒区社保中心:丹徒广场西路159号。
京口区社保中心:京口路18号。
润州区社保中心:润州区御桥巷1号。
10.联系电话:
市社保中心:85340220
丹徒区社保中心:80896062
京口区社保中心:89980130
润州区社保中心:81988363。
四十九、企业退休人员首次转入社区管理
1.法律依据:《关于积极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03〕21号)。
2.事项类型:公共服务。
3.服务对象:企业退休人员。
4.受理条件:已纳入社会化管理的企业养老保险退休人员。
5.办理材料:本人携身份证。
6.受理渠道:各便民服务中心。
7.见面次数:一次。
8.办结时限:材料齐全即时办理。
9.线下办理地点:市区各便民服务中心。
10.联系电话:
市社保中心:85340220
丹徒区社保中心:80896062
京口区社保中心:89980130
润州区社保中心:81988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