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人事争议顾名思义就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引发的矛盾纠纷。近年来,扬中市人社局坚持预防为主、调处结合、维护和谐的原则,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中心下移,通过建立以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为主导、镇(街、区)调解中心为载体、企事业调解组织共同参与的三级调解网络,通过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将大量劳动人事争议在基层一线解决,维护社会稳定。
早发现,摸准争议缘由。强化服务意识和窗口形象,始终将劳动者的利益放在首位,实行首问负责制,及时了解矛盾争议,变被动为积极主动,当好职工的贴心人、知心人。我市一家30强企业,拟将一条生产线业务及该条生产线用工关系一起转让给A公司,但不愿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职工多次要求补偿未果,便来市人社局咨询。工作人员在热情接待的过程中,认真听取了来者的陈述,意识到此事非同小可,如果不及时处理,可能会引发群访事件。经市局工作人员、镇调解员与该企业沟通进一步了解,发现事情更为复杂。由于A公司是外地新成立的公司,职工对他们不了解、不信任,担心以后发生劳动争议找不到人无法维权,也担心在原企业的工龄无法接续。鉴于这些矛盾纠纷,工作人员化身为“和事佬”,从法律法规、利益关系等方面,游说于该企业、A公司和职工之间。经过数月的努力,最终三方达成共识,两企业之间改变合作方式,职工的所有关系仍然保留在该企业。
早介入,寻求解决方法。在当今经济飞速发展的时代,企业与员工之间的矛盾纠纷日益增多。扬中人社着力下好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先手棋”,确保一般性矛盾纠纷不出厂(企业)、群众性矛盾纠纷不出镇(街、区),有效地化解了各类劳动争议,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企业的正常经营秩序。新坝镇一家大型企业因经营期限到期,其大股东美国公司决定不再继续投入,如该企业不再继续经营,可能会有近200名职工下岗,大部分员工工龄较长,经济补偿金数额高。因而,协商难度大,有可能引发集体劳动争议。市人社局得知该情况后,第一时间安排工作人员介入调解。刚开始,该企业老板态度消极不配合,工作人员没有强硬的从法律法规角度要求单位必须怎样做,而是柔性调解,换位思考,想方设法多渠道帮助企业寻找出路,积极协助企业化解危机。最终该企业重新设立新公司吸纳原有职工,且工龄连续计算,及时消弭双方矛盾纠纷。
早化解,打造和谐环境。在日常工作中,注重从群众的角度看待问题,致力于用温情、热情、过硬的专业知识,为企业和劳动者排忧解难,真心实意地把群众当亲人来服务,让群众少几夜辗转反侧,多几份快乐和舒心。某公司一职工,平时干活努力认真,技术能力也不错,他的收入支撑整个家庭开支。有次他糊里糊涂受工友蛊惑,不服从管理,老板一气之下将其解除。没了经济来源,家人怨声不断。当他前来主张违法解除赔偿金时,工作人员认真梳理了事情的经过,没有第一时间向公司索要赔偿,而是向公司老板说明解除事实和程序上的瑕疵,可能存在违法解除的风险。老板表示很看好小伙子的工作能力,当时解除是一时意气用事,愿意接受他重新回去上班。于是,工作人员又暖心地做起小伙子和其家人的工作,几天后,小伙子态度诚恳地认错,老板也大度地谅解请其回公司上班,且薪资不降。这次及时调解成功,不仅挽救了一个即将陷入困境的家庭,还使企业规避了违法解除的风险、增强了风险防范意识。
(扬中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