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镇江市
法定主动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对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B0156号提案的答复

2024/06/12 1.4k 阅读 109 点赞

对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B0156号提案的答复

顾爱民委员:

提出的“关于建立健全公共投资和重大项目就业评估机制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健全就业促进机制,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是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的重要措施之一。充分发挥公共投资与重大项目在带动就业方面的作用,对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具有重要作用。近年来,近年来,我强化就业优先导向,注重产业就业政策协同联动,发挥公共投资和重大项目带动就业作用等方面做了一些积极探索。

一是加强开展就业评估制度保障。深入贯彻落实《江苏省就业促进条例》,积极推进地方政府建立公共投资和重大项目带动就业的评估机制相关要求。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稳定和扩大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中强调“优先开工建设就业带动能力强、就业质量高的项目。开展重大政策、重大项目带动就业影响评估。”出台《镇江市“十四五”高质量就业促进规划》,提出建立重大投资政策、重大产业项目带动就业影响评估机制”等重点任务。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联合印发《关于强化公共投资和重大项目带动就业工作的通知》,积极推进就业评估相关工作。

二是推动投资项目带动就业事前评估。明确发改、人社、工信和行业主管部门等相关职能,比如:发改等部门规划编制、投资审批、资金安排、项目管理、信用监管,把增加就业岗位和人力资源配置作为评价项目的重要指标统筹考虑人社应与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等投资主管部门以及政务服务部门加强衔接,提早掌握年度重大项目情况;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重点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工作协同,用好各类信息资源,分类型、分领域、分规模研究测算项目在建设过程中的人力资源数量、素质、专业等需求。投资项目的相关人力资源需求,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类项目)由项目单位依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大纲等要求研究测算;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类项目)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制订公共投资和重大项目带动就业测算,鼓励企业自愿填报;测算过程中加强对带动就业影响的分析,主要包括分析项目在建设期和运营期的用工需求量、吸纳人员类别等情况,以及对就业服务的需求等。

三是加强评估组织实施和结果运用。建立健全产业项目前评估后评价体系,将就业带动作为重点评估内容,既注重产业项目经济效益又兼顾拉动就业,如我市重大产业项目评估指标体系中设置“带动当地就业人数”指标,总分值2分,按5档计分:带动当地就业500人以上,最高得2分;300 -500人(不含)最高得1.8分;100-300人(不含),最高得1.3分;50-100人(不含),最高得0.8分;不足50人,最高得0.3分。将评价结果列入开发园区建设提升考评、市()重大项目考核体系,作为企业评奖评优重要参考依据,优先推荐列入“新春第一会”成长型企业,获奖企业可享受“金山奖”优惠政策,对于项目评价得分较低的项目由属地政府和项目单位参照投资建设发展协议签订补充协议。属地政府应根据整改提升类和低效闲置类两个类别,采取有效政策,帮助企业投产达效,或按照《关于进一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镇政传发[202314)中签订的投资建设发展协议,启动收回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程序。

正如您在提案中所指出的,当前对公共投资和重大项目应该带动高质量就业的认知度不够,公共投资和重大项目带动就业评估机制仍需持续健全完善。下一步,我们将借鉴各地相关典型经验,持续加强公共投资和重大项目带动就业评估体制机制研究,充分发挥公共投资和重大项目带动就业作用,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一是持续推动就业评估落地落实。加强人社、发改、工信等部门协同合作,在政策制定、规划编制、投资审批、资金安排、项目管理等方面,积极研究谋划纳入就业影响相关内容,同时落实落细项目综合评估等各项措施,使就业评估成为公共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的必备环节。二是持续完善就业评估指标体系。积极推进公共投资和重大项目带动就业评估试点,探索建立不同行业类型、不同建设阶段投资项目带动就业评估指标体系、测算方法、实施程序和奖惩机制,根据投资项目的投资量、建设规模、建设周期、建设性质等实物工作量,对人力资源需求情况进行测算,提高就业评估的科学性、准确性、实效性。三是持续加强重大项目用工服务。会同相关部门及时跟踪建设项目吸纳就业情况,着力消除项目建设各环节影响就业的制约因素,主动协调解决重点项目建设和运营环节存在的问题,全力保障项目人力资源需求,有效稳定就业岗位。

感谢您对人社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恳请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521

签发人:艾晓晖

联系人:黄声建

联系电话:85340580

抄送: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协提案委。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