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全市创业人员情况调查并做好创业前有关服务工作;在企业创办后,为创业人员提供免费劳动保障事务代理、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帮助创业人员解决问题;定期为创业者提供个性化创业专家指导服务。
(二)负责创业担保贷款服务工作,建立并执行创业贷款城乡互通机制,贷前推荐、审核,贷后跟踪管理和清收等工作制度。
(三)负责创业优惠扶持政策兑现落实工作,为创业者办理各项创业补贴业务的审核、申报等事务性工作。
(四)负责全市创业孵化基地、实训基地和实验基地等创业平台建设指导工作。
(五)负责全市创业项目征集、展示推介发布活动,并建立创业项目库。
(六)开展全市创业服务平台建设,督促基层创业服务平台基础性工作的开展。负责全市创业统计数据的汇总、分析工作。
(七)承担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创业型城市建设服务工作。
(八)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