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全市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
(二)负责国家题库省级分库的运行管理。
(三)负责全市职业技能鉴定命题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市职业技能鉴定专家队伍建设。
(五)承担考评员培训和资格认证工作。
(六)负责全市各级鉴定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管理,负责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申报资格的初审,并对其实施年检。
(七)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有关问题研究和咨询服务,参与职业技能鉴定有关政策规定的调研制定工作。
(八)承担职业技能竞赛的技术服务工作。
(九)负责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和出国换证的办理。
(十)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