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项培训政策、计划的制定,并按计划组织实施。
(二)参与各类财政支持的培训专项经费的申请、拨付、使用等工作。
(三)负责实施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的在职更新知识能力建设培训;公务员初任和任职培训;专门业务知识培训;苏南苏北对口培训等工作。
(四)负责开展军队转业干部培训工作。负责实施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培训工作;配合各行业主管部门做好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培训工作。
(五)负责开展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学历证书班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工作。
(六)负责市直单位《公务员培训证书》及《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的发放、管理、验证工作。
(七)承担就业再就业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等各项培训业务。
(八)负责开展企业中高层经营管理人员培训、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培训、人事考试应试培训、职称培训、出国(境)专题培训、学历学位教育培训、企业内训及公开课培训、外语类培训、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培训、礼仪培训等市场化培训。
(九)负责全市人力资源保障培训信息管理及网络服务工作。
(十)负责各类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和培训教学活动研讨、考核、评估及新项目拓展、研发工作。
(十一)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