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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第0079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2019/05/08 5.6k 阅读 51 点赞

夏炜委员: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校企合作”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校企合作的建议》提案,我们进行了认真的研究,结合我局职能,现答复如下: 

  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是发展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重要途径。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近年来,国家、省出台了一系列促进校企合作的政策文件,2018年教育部、人社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的通知》(教职成〔2018〕1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8〕48)号,2019年我省制定了《江苏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2019年3月29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文件明确校企合作是指中、高等职业学校和企业在实施职业教育过程中通过共同育人、合作研究、共建机构、共享资源等方式实施的合作活动,提出了要坚持育人为本、平等自愿、互惠共赢的原则,建立校企主导、政府推动、行业指导、学校企业双主体实施的合作机制,规定了校企合作组织形式、主体资质、合作形式、各方权责、协议内容、过程管理等内容,为深入推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指明了方向。 

  一、基本情况 

  (一)院校情况 

  全市现有普通高校8所,高等职业院校4所,中等职业学校11所,技工院校4所。其中,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1所,民办高职院校1所;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5所(含技师学院2所),省四星级中等职业学校3所,省重点技师学院1所,省三星级中等职业学校1所,民办中等职业学校1所。 

  全市普通高校在校学生8.04万人,本专科招生2.34万人,毕业生2.02万人;研究生在校生10732人,招生2700多人,毕业生3900多人。全市高等职业教育在校生2.47万人,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2.58万人,技工院校在校生1.17万人,中职学校招收初中毕业生8170人。 

  2018年全市高等职业院校现有专任教师1298名,其中博士58人,硕士433人,专任教师学历达标率为99.6%。中等职业学校专任教师1705名,其中硕士以上学历273人,专任教师学历达标率为98.5%,专业专任教师中“双师型”教师占比71.2%。技工院校专任教师647名,其中文化技术理论课教师437人,生产实习指导教师210人,专任教师中副高以上214人,技师、高级技师225人。 

  (二)企业产业情况 

  全市拥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640家,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7390多亿元,拥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630家,全市规模以上及高新技术企业拥有研发机构占比超过44%。 

  全市两大支柱产业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产业销售收入年增长12.2%、10.6%;三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与新医药销售收入年增长13.9%、15.7%和12.2%。现有产业集聚区25个,其中省级产业集聚示范区4个,普通产业集聚区21个,主导产业涉及电力电气、电子信息设备、汽车及零部件配套、航空航天、建材、纺织、医药等11个领域。产业集聚区内共有企业5639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1470家。 

  全市从业人员194.5万人,其中第一产业22.1万人、第二产业85.9万人、第三产业86.5万人。 

  二、主要做法 

  我市积极落实国家、省关于促进校企合作的政策文件,在《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镇政办发〔2015〕188号)中明确提出创新校企融合和多元化办学模式,推动出台《镇江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办法》,鼓励优秀企业家借助企业以及自身品牌资源,举办或者参与举办职业教育,支持企业与职业院校联合,引企入校或引校入企,校企联合培养技能型人才,培育校企合作示范组合。 

  (一)建立校企合作工作机制,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将促进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产业发展规划,政府各部门分工协作、统筹推进,教育部门负责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统筹协调、规划指导、综合管理和服务保障,并按照职责做好校企合作促进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具体负责所属技工院校的校企合作工作,并按照职责做好校企合作促进工作。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科技、民政、财政、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税务、市场监督管理、应急管理等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校企合作促进工作。良好的工作机制有效促进职业教育学校与企业深度合作、推动产教融合,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深化校企合作,服务产业转型升级培养技能人才 

  一是深入推进产教融合。在人才培养、技术创新、就业创业、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方面与企业全方位合作。突出本土化办学定位,扣准镇江发展脉搏,结合产业发展需求,主动增设或调整专业方向、科研方向,深化与我市产业全面对接。主动与有实力的高新技术企业、产业联盟构建长期合作关系,联合共建国家和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国家级、省部级重大科技项目,共同推进成果转化,建成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基地3个、省级专项公共实训基地4个和1个国家级、5省级、33个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构建具有竞争优势的区域协同创新体系,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二是创新校企合作运行方式。适应市场需求,提升对接企业、服务企业的培养能力,以两所技师学院为龙头,在校企发展咨询委员会400多家成员单位基础上,成立校企合作专业建设委员会,核心单位达60多家,围绕公路交通、汽车、数控、电气、机电一体化和数字信息等专业实施课程体系深度开发。现有校企合作建立实训基地达200多家,校企合作定向培养技能人才1000多人。通过校企深度合作,生产现场成为课堂教学延伸,课堂教学成为生产科研基础,学校先进的教学设施设备直接参与生产和工程检验检测,产生良好效益。三是打造镇江市技能大师产业创新园。依托镇江大学园区,建成集“技能创业创新孵化器、技能公共服务核心区、技能合作交流示范点、技能人才培养集散地”等功能为一体的镇江技能大师产业创新园,园区建设面积2000平方米,入驻16位技能大师,深入开展校企合作,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150多次,直接培训人数达2000多人次,培养高技能人才300多人,引导50多名技能人才成功自主创业。现已形成涵盖技艺传承、技术交流、竞赛指导、人才培养的技能人才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得到部、省领导的充分肯定。 

  (三)深化与高校合作,实现高质量招才引智 

  一是创新优惠政策。2018年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来镇就业创业若干政策的意见》,对大学生的安居、就业、创业和到基层任职四个方面进行政策集成和创新,送出租房补贴、来镇就业生活补贴、留镇学费补助、社保补贴、就业见习补贴等招才引才5大“红包”。2019年,出台《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大中小企业初始创业、创业孵化、优秀项目等补贴力度,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给予政策倾斜。近三年,全市累计开发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6400多个、引进本科以上人才4.9万人、为大学生发放创业担保贴息贷款9800万元,录用困难大学生社保、岗位补贴4800余万元,2018年驻镇高校毕业生留镇率21.7%。二是加强校地人才合作。市人社部门会同工信局、科技局等部门开展新兴产业项目与人才、“双高”人才、高校毕业生需求征集,广泛发布、跟踪对接,促进产业精准引才,2018年征集新兴产业项目125个、人才需求1241人,“双高”人才需求3080人。先后与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近100所高校签订人才引进与培养合作协议,共建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站、研究生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和高校毕业生就业网上互通平台,及时推送我市市情、人才政策和需求信息。开展高密度招才引智,举办创新创业人才博览会、万名高校毕业生留镇行动、新兴产业项目与人才对接洽谈会、“双高”人才交流会、百家企业高校行等大型招才引智活动,每年组织8000余家次企业开展校园专场招聘150余场。三是推进产学研合作。加快构建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创新体系,定期向驻镇高校发布质量攻关项目、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创新导向计划、新兴产业人才项目等技术创新需求,为企业与高校合作对接搭建桥梁。大力发挥在镇高校人才优势,为镇江发展提供“智力”保障,在产业人才规划编制、政策意见出台等方面征求吸收在镇高校专家意见,使方向更精准、重点更明确、措施更实在。积极发挥“金山英才”领军人才引选平台作用,鼓励引导在镇高校人才带项目、带技术申报,努力扎根镇江创业创新,为镇江高质量发展发挥作用。 

  三、下步工作 

  我市校企合作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正如您提案中提到的,一些政策制定和实施的针对性不强,高校毕业生对政策的知晓度也不太高等问题。下一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江苏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围绕我市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航空制造和海洋工程以及新兴产业发展,不断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培育一支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促进经济社会镇江高质量发展: 

  1.进一步完善校企合作运行制度。建立全市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制度,由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财政、农业农村、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税务等有关行政部门和总工会、行业组织组成,及时研究和协调解决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在全市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制度的基础上,探索建立由政府机构、职业院校、行业协会、企业、中介机构、客户代表等在内的多元参与工作协调机制,从制度上保障校企合作顺利开展。建立我市技工院校校企业合作协调指导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具体协调指导技工院校校企业合作。 

  2.进一步加大对校企合作政策支持。加快收入分配、企业用人制度以及学校编制、教学科研管理等配套改革,出台完善的法律法规和优惠的税收政策,拓宽校企合作专项经费的筹集渠道,保障职业院校推进校企合作的运行经费。政府以财政拨款、专项资助或税收优惠等形式给予参与校企合作的院校与行业企业经费支持,积极引导专业基金会或风险投资机构通过长期投资或股权分红等形式参与校企合作。培育校企合作示范组合,对主动承担与高校的合作办学任务的企业给予相应优惠等政策,对学校给予更多的资金的支持。 

  3.进一步深化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一是校企合作促专业设置和课程改革。院校与企业长期合作、共赢发展,推进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工作过程对接,学校技能人才培养结构与产业用工结构对接,实行“校企双制、工学一体”,形成校企利益共同体。二是院校与企业开展定向培养合作。把学校招生与企业招工有机结合,动员企业开办冠名班。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实行“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共同培养”,提高技能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实现高技能人才供给无缝对接。三是鼓励学校与社会创业精英合作。在实施专利、技术与生产,培训资源的利用,产教一体化办学等方面进行合作,创新思维、创新发展,创造更多条件和资金,为技工院校的更好更快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4.进一步加大校企合作宣传力度。结合“世界青年技能日”、“职业教育活动周”、“中国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及“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等活动,大力宣传我市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政策和涌现出的先进典型经验以及创新型人才、技术技能人才、高素质劳动者的先进事迹,提高创新型人才、技术技能人才经济待遇和社会地位,引导形成学校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企业重视“投资于人”的普遍共识,推动形成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积极营造全社会充分理解、大力支持、深入参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良好氛围。 

                      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5月9日 

  签发人:孙沛然 

  联系人:汤 翔 

  联系电话:85340712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督查室。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