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住建局,镇江新区城乡建设局、镇江高新区建设和交通局,市质监站,各PC构件生产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单位生产技术能力监督管理,促进混凝土预制构件质量稳步提高,确保装配式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结合年度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度全市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单位生产技术能力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依据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关于加强建设工程预拌砼及预制构件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建质安〔2013〕276号)、《关于对装配式建筑PC构件生产供应单位生产技术能力实行登记管理的通知》(镇建筑产业办〔2018〕9号)、《关于加强装配式建筑工程监管工作的通知》(镇政建〔2018〕88号)、《关于加强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工作的通知》(镇政建〔2018〕160号)、JG/T565-2018《工厂预制混凝土构件质量管理标准》等相关法规、规范、通知要求进行检查。
二、检查内容
1.生产技术能力方面
主要检查企业基本状况,企业专业管理人员、生产、检测人员及产业工人配备,生产过程中质量控制、技术资料管理及信息化管理等。
2.试验室方面
主要检查预制构件生产单位质量保证体系运行情况;企业的试验场所、环境与条件、试验设备、试验室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和相关试验资料;现场随机抽测原材料。
具体检查内容详见附件。
三、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22年9月25日—10月10日为企业自查自纠阶段。
第二阶段:2022年10月11日—10月20日,各市、区住建局组织对本辖区内预制构件生产企业生产技术能力进行专项检查,并于10月于21日前将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含电子档)报市住建局。
第三阶段:2022年11月1日—11月4日,市住建局组织检查组对各市、区预制构件生产企业生产技术能力专项检查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并对专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四、工作要求
1.各预制构件生产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检查工作,组织人员进行自查自纠,整理好有关台账资料,配合属地主管部门检查;提供的相关资料要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
2.各市、区住建局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项检查组,可邀请有关专家参加,按时间节点要求,及时报送检查结果,高质量完成本次检查任务。
联系人:许彦明,联系电话:0511-85581838,邮箱:917391718@qq.com。
附件:《镇江市预制构件生产企业生产技术能力专项检查表》
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9月20日
附件:
镇江市预制构件生产单位生产技术能力专项检查表
企业名称:检查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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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内容 |
检查结果 |
基本合格、不合格项 与违法违规事实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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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
基本合格 |
不 合 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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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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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企业生产能力登记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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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企业技术(质量)负责人是否具有相应职称、人员配置与岗位设置是否符合资质标准要求,且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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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生产技术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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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生产过程中质量控制、技术资料管理是否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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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信息化管理是否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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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试验室的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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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试验室试验面积是否满足有关要求(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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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检测环境是否满足规范标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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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是否有主要仪器设备操作规程和使用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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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试验场所工艺布置是否满足实验需要,有不利影响时是否有效隔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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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试验室负责人、检测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上岗证人员是否满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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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企业有无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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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砂石钢筋原材料采购有无进货台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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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1有无配置建筑用砂氯离子含量、钢筋检测仪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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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配合比设计及调整是否满足规范要求,生产配合比是否与通知单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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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1PC出厂检验、试件留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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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现场抽测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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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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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检查单位签字:检查组人员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