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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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市区第二次在建项目监理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

2022/07/12 2.6k 阅读 213 点赞

各相关局属单位,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进一步督促监理企业和从业人员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强化监理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规范监理工作行为和市场秩序,落实监理企业在建筑市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中的监理责任,充分发挥监理在工程建设活动中的作用,促进监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镇江市建筑工程监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镇建建管〔2022〕17号)要求,现就开展市区在建项目监理工作第二次专项检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承接镇江市区(京口、润州及高新区)在建项目监理业务的监理企业。

二、时间安排

2022年7月11日至20日。

三、检查内容

根据《镇江市建筑工程监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镇建建管〔2022〕17号)要求,对在建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情况、监理机构及人员履职情况、监理资料管理以及监理企业对项目监理机构、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等市场行为情况进行检查。

四、组织实施

专项检查由镇江市住建局组织实施,检查人员由市住建局建筑市场处、市质监站、市安监站及有关专家组成;检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进行。

五、工作要求

1. 开展监理专项检查是促进我市监理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巩固工程质量治理行动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监理企业应高度重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动配合主管部门检查,不得弄虚作假规避检查,项目建设、施工单位给予支持协助。

2. 各监理单位对照《关于2022年市区建筑工程第一次监理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中检查出的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向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管机构报送检查整改情况。

3. 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应及时发送书面整改意见,并督促问题闭环整改;检查中发现在建项目及监理企业、从业人员涉嫌违法行为的,应将相关情况移送市城建监察支队进一步调查处理。

4. 检查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要求,公平、公正、廉洁自律,展现住建系统工作人员良好形象。

专项检查牵头联系人:市质监站李珏,联系方式:80826161。

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7月1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