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
信息公开信息公开部门文件

关于印发《市住建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0/01/01 1.2w 阅读 114 点赞

各辖市(区)住建局,镇江新区城乡建设局,镇江高新区规划建设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刻吸取“3·21”等重特大事故教训,切实强化风险管控和隐患整治,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和遏制建设领域安全事故发生,根据《江苏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镇江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以及国家、省、市相关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和遏制建设领域安全事故发生,经研究,决定从2019年12月起至2020年12月,组织开展市住建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

  现将《市住建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各辖市(区)、镇江新区、高新区住建部门可参照执行。

                   2019年1月2日

  市住建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刻汲取“3·21”等重大事故教训,对照国务院事故调查组对“3·21”事故指出的八个方面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相统一,在全市住建领域组织开展全覆盖拉网式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着力建立完善长效监管工作机制,有效压降事故总量,防范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切实提升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力促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整治重点内容

  (一)建筑施工领域。危大工程包括建筑起重机械、模板支架、脚手架、深基坑等重点环节和重点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严格执行《工程质量安全手册》、《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2019版)》,落实安全专项方案编制、审批、论证及实施情况;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配备、持证上岗情况,现场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安全防护用具配备及使用情况;企业执行作业安全劳动保护和职业健康相关规定;安全培训教育、安全检查及技术交底制度执行情况;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管理等情况。

  (二)城镇燃气(含加气站、企业使用燃气)领域。燃气企业管理体系的建立及人员配备情况,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日常检查及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场站及市政管网的运行管理情况,场站主要设备设施定期检测、校验情况,消防系统、设备工具的维护保养情况;燃气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演练和人员、设备工具的配置情况;对非法瓶装燃气供应站点的打击取缔情况等。

  (三)城市地下管网领域。燃气、供排水地下管网的运行管理情况;管线自身结构性隐患、管损情况,违法违规建设占压情况;地下管网的日常巡视、检查、台账制度情况。

  (四)给水排水领域。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周边地区对水体水质构成安全的隐患;城市输配水主干管(管道、管桥等)的安全隐患;液氯储存、运输、使用中的安全隐患;自来水厂高压变电所(间)的安全隐患;排水管道及附属设施因结构性缺陷、功能性缺陷所产生的安全隐患等。

  (五)直管公房领域。全面排查直管公房危旧房屋结构安全、电线老化等安全隐患,及时纳入改造、维修范围,确保承租户住用安全。

  (六)安置房领域。配合做好安置房现场安全管理,安置房物业安全管理,督促辖区做好安置房现场安置的稳定安全工作,督促各责任主体做好权证办理工作,避免引发群体事件。

  (七)物业行业领域。重点检查辖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物业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开展“双随机”检查工作,检查物业服务企业对住宅小区安全生产宣传、隐患排查等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处理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堵塞消防通道等行为。

  (八)城市园林绿化领域。主城区行道树、重点游园绿地安全隐患;城市园林绿化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培训教育落实情况。

  (九)村镇建设领域。指导辖市区加强农房建设安全管理,提高农房设计水平,落实建设管理人员培训等工作。

  (十)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领域。临边防护不到位,警示安全措施不到位等安全隐患;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情况;违反建设程序、施工程序行为。

  (十一)人防工程领域。人防指挥所水、电、通风、消防等设施是完好情况以及高压电房、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早期人防工事结构开裂、渗水等安全隐患情况;承租场所安全经营情况;结建人防设施遭人为变更用途或破坏情况;利用人防工程开办的地下商场等商业网点,超摆柜台和超量储存商品、违章存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以及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在建工程的结构是否稳固、工程周边护栏是否牢靠、地处闹市的地下通道工程施工是否对周围建筑造成影响、施工人员是否按章操作等情况。

  (十二)征收拆迁工地领域。拆迁项目现场安全防护措施、现场警示标志、高空作业安全防范、拆除管线施工等情况。

  (十三)局属单位办公场所领域。局属基层单位办公场所安全管理制度、人员、责任及工作落实、安全应急预案的制订及演练、各类消防设施设备的配备及完好、用电安全管理、单位内部建筑设施及附着物安全管理、技防设施设备和反恐防暴器材的配备及完好等情况。

  三、时间安排

  此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从2019年12月开始,2020年12月结束,为期一年时间。分为三个阶段开展:

  (一)学习动员阶段(2019年12月)。12月市住建局召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部署大会进行出动员部署;市住建局成立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集中安排时间,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深入分析本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短板弱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广泛宣传发动,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部署安排。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1月至9月)。突出狠抓落实、务求实效,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坚持自查自改与督查整改相结合,在全市住建领域组织开展全覆盖拉网式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边排查边整治,边治理边完善,确保隐患见底、措施到底、整治彻底。2020年1月至3月底,结合年末岁初安全生产特点,聚焦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开展新一轮专项整治,确保元旦、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平稳。2020年4月至9月底,完成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全覆盖,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持续开展集中整治。在排查整治的同时,坚持问题导向,着眼长效机制。

  各整治工作责任部门应及时梳理汇总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形成的隐患清单于每月3日、18日前报局质安处。

  (三)“回头看”阶段(2020年10月至12月)。采取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等多种方式,加强对重点领域的督查检查,特别是对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的整改实施跟踪督办、闭环管理,推动问题隐患整改落实,巩固提升整治成效。

  各整治工作责任部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于2020年12月底前报告报送报局质安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宇文家胜局长为我局安全生产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各分管领导负责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整治工作。成立市住建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宇文家胜局长任组长,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施仁新副局长任常务副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处室、局属单位负责同志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质安处。

  (二)强化整治责任。要高度重视,把整治工作作为当前重点工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强化领导,周密部署,细化责任,分管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带队检查,组织开展好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务求取得扎扎实实的工作成效。近期分管领导要加强带队检查频次,要有“查不出隐患其实就是最大的隐患”的意识,及时发现消除安全隐患。

  (三)强化问题整改。要督促被检查单位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既要排查基础设施、机械设备、作业环境、现场防护中的隐患,也要查找规章制度、安全投入、监督管理、教育培训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落实整改措施;对重大隐患,要实行跟踪治理制度,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对已经排查出但尚未治理的重大隐患,要逐一分解,落实责任、人员、资金、整改期限和应急预案,加大治理力度,尽快解决。排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移交线索材料给执法部门,从严从重从快坚决予以查处,特别是对查出隐患不制定整改措施或不执行整改要求的企业或个人,严肃追究责任。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整治工作责任部门做好信息报送工作,明确一名联络员,每月报送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定期召开工作会议,推动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取得实效。联络员名单于12月31日前报局质安处。

  附件:1. 市住建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 市住建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及任务分工

  附件1:

  市住建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刻吸取“3·21”等重特大事故教训,切实强化风险管控和隐患整治,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和遏制建设领域安全事故发生,根据《江苏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镇江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等要求以及国家、省、市相关会议精神,经研究,决定成立市住建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宇文家胜   局党委书记、局长,市人防办主任

  常务副组长:施仁新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副组长:戴宏才    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市地震局局长

  余  雷    局党委副书记

  陈  凯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王宝海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戴卫东    局党委委员、市人防办副主任

  胡  军    局党委委员、四级调研员

  方福仙    局党委委员、四级调研员

  张宏伟    局党委委员、四级调研员

  成  员:张  军    镇江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总经理

  贾泽栋    市房屋征收指导中心主任

  蒋礼兵    市给排水管理处处长

  李少龙    市干道办主任

  陈频智    局质安处处长     

      李贤军    局房产处处长

      蔡  亮    局物管处处长

  王  宁    局城建处处长

  马  静    局村镇处处长

  郎  倩    局园林绿化处处长

  孙实泽    局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

  管理处处长

  刘  坚    局人防工程管理处处长

  蒋昊持    局团委书记、办公室副主任

  张旗坤   局房保房改处副处长

  倪国华    市建管处主任、安监站站长

  尹  隽    市燃气发展中心主任

  徐新宇    市排水管理处主任、

  水业总公司授权负责人

  陈  旭    市北固房管处主任

  傅九生    市直属房管处主任

  桑震宇    市云台房管处副主任

  薛万全    市绿化管理站站长

  黄  诚    市自来水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质安处,统筹负责全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工作,施仁新兼任办公室主任,陈频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李根鑫、方璐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13个工作专班,具体名单及任务分工附后。

  附件2:

  市住建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专班

  及任务分工

  一、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专班

  分管领导:施仁新

  责任处室:质安处

  责任单位:安监站

  二、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专班

  分管领导:王宝海

  责任处室:城建处

  责任单位:镇江华润燃气有限公司、燃气发展中心

  三、城市地下管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专班

  分管领导:王宝海

  责任处室:城建处

  责任单位:镇江华润燃气有限公司、给排水管理处、燃气发展中心、排水管理处、自来水公司、水业总公司

  四、给水排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专班

  分管领导:胡  军

  责任处室:城建处

  责任单位:给排水管理处、排水管理处、自来水公司、水业总公司

  五、直管公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专班

  分管领导:陈  凯

  责任处室:房保房改处

  责任单位:云台房管处、北固房管处、直属房管处

  六、安置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专班

  分管领导:陈  凯

  责任处室:房保房改处

  七、物业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专班

  分管领导:陈  凯

  责任处室:物管处

  八、城市园林绿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专班

  分管领导:余  雷

  责任处室:园林绿化处

  责任单位:市绿化管理站

  九、村镇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专班

  分管领导:王宝海

  责任处室:村镇处

  十、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专班

  分管领导:戴卫东

  责任处室: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管理处

  责任单位:干道办

  十一、人防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专班

  分管领导:方福仙

  责任处室:人防工程管理处

  十二、征收拆迁工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专班

  分管领导:张宏伟

  责任处室:房产处

  责任单位:房屋征收指导中心、安监站

  十三、局属单位办公场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专班

  分管领导:戴宏才

  责任处室:办公室

  责任单位:局属各基层单位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