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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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局属单位办公场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9/12/29 1.3w 阅读 259 点赞

镇江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安排,切实强化风险管控和隐患整治,坚决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江苏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镇江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市住建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以及国家、省、市相关会议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局属单位办公场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 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守初心担使命的政治自觉,针对各自办公场所实际情况,扎实抓好专项整治工作。

 二、 整治时间

2019年11月30日至2020年11月30日。

三、 整治重点

1. 制度落实情况。局属各单位办公场所安全管理制度、人员、责任及工作落实、安全应急预案的制订及演练。

2. 办公用房及修缮施工安全情况。局属各单位办公用房以及涉及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及管理、施工作业人员人身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和设施设备安全使用等。

3. 消防安全工作情况。包括楼梯、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设置、畅通情况,火灾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防器材等设施设备安全情况,办公场所附着物安全管理、技防设施设备和反恐防暴器材的配备及完好等情况。

4. 公务车辆安全情况。包括办公区车辆秩序、公务车辆保养维护、车内消防器材配置和司驾人员安全行驶等。

5. 用电用气安全情况。包括电器设备、电源线路使用维护;天然气管道安全及消防设施设备配置;用电、用气安全工作制度等。

6. 食品安全卫生情况。包括主副食品采购、储存、加工安全,菜品留样制度落实,灭蝇灭鼠及餐具、炊具卫生消毒等。

7. 其他安全生产情况。

四、整治措施

1. 自查自纠。即日起至2020年1月底,各局属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本部门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局办公室将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随机检查。本阶段排查工作因适逢元旦春节,各局属单位要高度重视,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生产“零事故”。

2. 抽查整改。计划2020年2月份开始,由局分管领导带队,随机抽查局属各单位办公场所安全生产情况。对抽查过程中发现的较为集中的安全生产问题进行梳理,形成隐患清单,下发各相关单位再次自检自纠,并限期整改,在规定期限内无法整改到位的将严肃处理。

3. 常态长效。对抽查中发现问题的局属单位,将其列入重点整改名录,组织开展“回头看”,确保办公场所安全生产形势长期平稳可控。

五、有关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局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办公场所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迅速制定方案,立即动员部署,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主动做好工作,形成工作合力。

2. 严格督查检查,务求取得实效。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督查促整改,明确局属各单位责任,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漏洞和突出问题,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认真组织和引导开展自查自纠,明确分工,逐一落实,不得疏漏、不得马虎,立足自身查找整改问题。

3. 加强值班值守,强化应急处置。加大安全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办公场所安全生产知识和用电、用气、消防等安全常识,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强化重点岗位作业安全教育,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操作技能和应急逃生能力。要健全应急指挥和联动处置机制,加强督促检查,落实应急救援组织机构、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完善细化各项应急处置预案。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格履行请示报告制度,遇有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要立即报局,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

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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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