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落实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全市行政执法证件核发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局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全面加强行政执法队伍能力建设,决定在全局系统组织开展一次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9年11月11日(星期一)14:30。
二、培训地点
局七楼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
从事执法工作的人员(包括原持有行政执法证件和新申领行政执法证件人员)。
四、其他事项
1.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组织执法人员准时参加培训考核,新申领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必须参加法律知识培训。
2.请各相关处室、单位督促执法人员认真自学《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诉讼法》等行政法律法规。培训结束后,将组织执法人员考试。
3.请参加培训人员提前十分钟到场并签到。
联系人:刘小明电 话:0511-87057191
2019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