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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装配式建筑激励政策批后专项检查的通知

2019/04/10 1.0k 阅读 307 点赞

各辖市(区)住建局、镇江新区城乡建设局、镇江高新区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市政府办《关于推进我市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的实施方案》(镇政办发〔2017〕91号)印发以来,各建设单位积极落实装配式建筑项目,部分项目装配水平较高,申请提前销售、邀请招标等激励措施,为保障这些项目装配应用技术落实到位,经研究,决定开展装配式建筑项目激励政策批后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及内容

1.检查范围。已申请核准邀请招标、提前销售等激励政策装配式建筑项目。

2.检查内容。预制装配率、预制率等核心指标落实情况;实施进度情况;PC构件生产供应单位技术能力登记情况等。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4月15日,各建设单位自查自纠;2019年4月16-17日,市建筑产业办组成专家组对市区申请激励政策装配式建筑项目进行检查;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各辖市、区住建部门对本地区项目进行检查并通报。

三、工作要求

对检查过程中反现的问题要落实整改措施并进行通报,办理提前销售项目,建设单位如擅自变更设计降低装配式建筑技术标准的,应采取停止预售网签等限制措施,并作为不良行为记入建设单位信用体系。

附件:装配式建筑激励政策批后检查表

 附件下载

                                 2019年4月1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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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