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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上报2018年度住建系统优秀共青团干部和优秀共青团员的通知

2019/04/03 1.2w 阅读 326 点赞

镇江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团委,镇江建科院有限公司团委,局直属各单位团组织:

今年是“五四”运动100周年,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激发住建系统广大团员青年干事创业热情,提升基层团组织活力。经研究,决定在“五四”期间集中对2018年度优秀共青团干部和团员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住建系统优秀共青团干部

1.理想信念坚定,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

2.热爱团的岗位,自省自励,作风扎实,认真执行团的上级机关作出的指示和决议。坚持围绕住建中心工作和青年需求扎实开展工作,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从事团的工作一般不少于2年。

3.心系广大青年,注重深入基层,密切联系青年,竭诚服务青年,在青年中具有广泛的影响力、号召力,在团的基层基础建设、青年学习社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4.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宣传员,传播青春正能量,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二)住建系统优秀共青团员

1.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

2.工作本领过硬,善于创新创造,继承和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项目建设、工作创新、污染防治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员青年优先考虑。

3.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团的活动。在本职岗位和其他社会活动中发挥了共青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4.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二、推荐程序和有关要求

1.各单位按照名额分配表(附件1)推荐优秀团干部、共青团员,拟申报的团干部、团员信息必须在“智慧团建”系统内注册录入,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2.申报应准备纸质材料和电子稿,材料不全的取消参评资格。申报表(附件2)中所有项目必须准确填写,不能空白。申报事迹可附1000字以内材料。申报材料严禁过度包装,普通A4纸黑白打印即可。

3.各单位团组织要精心组织、严格把关,并汇总申报材料(纸质材料和电子稿)于4月19日前报送局团委。联系人:王晓文,电话85589811。

附件:1. 2018年度表彰推荐名额分配表

2. 2018年度“市住建系统优秀共青团员”、“市住建系统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

附件下载

2019年4月4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附件下载: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