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区住建局、镇江新区城乡建设局、镇江高新区规划建设局,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深刻吸取江苏响水“3•21”爆炸事故教训,贯彻落实住建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和省住建厅《关于迅速开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坚决遏制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现就做好市区物业行业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展安全教育宣传工作
各辖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要清醒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强化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加强组织领导和宣传教育工作。要及时召开辖区物业行业安全管理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当前安全管理工作。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进一步增强安全管理意识,组织员工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开展消防安全演练,全面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同时,通过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张贴安全宣传画等方式,对小区内业主开展消防安全、文明乘梯以及小区居民安全用气等宣传工作,提高业主的安全防范意识。
二、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各辖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力量集中开展本辖区物业行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做到每个小区全覆盖,不留死角。同时,对各项目排查情况填写《镇江市区住宅小区设施设备运行情况调查统计表》。
三、健全安全管理工作措施
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研究解决方案,在保修期内的设施设备,要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尽快整改。要做好设施设备日常维护工作。一是要做好电梯的使用和维保以及对消防栓水源、灭火器具药剂(粉)、烟感器等设施设备的检查,杜绝消防设施内缺少水带、灭火器等现象。二是要切实加强电动自行车日常管理工作,做好电动自行车安全停放管理,不占用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自行车,不“飞线”充电,推进电动自行车集中规范停放、充电。三是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认真排查本小区内(包括本小区附属商业门店)的燃气安全隐患,发现小区内住户从事瓶装液化石油气贩卖和储存、囤积钢瓶的场所,应立即向相关部门进行举报。
四、明确安全管理工作责任
各辖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属地负责制原则,落实好本辖区物业行业安全管理责任。按照《全市物业服务标准化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推进设施设备标准化建设,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设施设备日常维护管理。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落实对设施设备日常管护责任,依法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加强对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和保养。
2019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