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住建局、镇江新区城乡建设局,镇江高新区规划建设局,市安监站,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做好当前安全生产的一系列工作要求,深刻吸取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经研究,决定在建筑施工领域开展安全生产明察暗访。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及重点
(一)检查范围:全市建筑施工、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二)检查重点:整治各类高处施工平台、起重机械、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等的安全隐患和违规作业行为,重点抓好五个关键环节:一是施工企业是否按规定编制、审核、论证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是否严格按方案实施;二是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在安装、拆除管理过程中的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操作人员资格、安全技术交底、检查验收,以及安装完成后的使用登记备案等环节的规章制度是否落实到位;三是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前的基础验收、安全技术交底、搭设后检查验收,以及搭设人员持证上岗、混凝土浇筑工序、现场安全监测等环节的规章制度是否落实到位;四是高处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上岗前是否落实培训、考核、体检和技术交底、签字确认等环节的要求是否执行到位;五是建筑起重机械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装告知、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制度是否执行到位。
二、时间安排
明察暗访为期半年,滚动开展,压茬推进,一直持续到国庆期间。在市安监站做好日常监管的基础上,每个月组织开展一次市区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明察暗访,每2个月开展一次辖市、区建筑工地明察暗访。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住建局成立以分管副局长为组长的安全生产明察暗访工作领导小组,局质安处、市安监站负责同志任组员,并配备检查专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质安处。各辖市(区)建设主管部门都要成立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明察暗访领导小组,精心安排,周密部署,落实责任,认真组织开展本地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建筑施工项目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认真组织,全面开展自查自纠。
(二)严肃追责问责。对自查自纠不认真、隐患整改不彻底、检查责任不落实、监督执法不严格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三)加强舆论宣传。各辖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市安监站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各辖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市安监站每月25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明察暗访情况至市住建局质安处。
联系人:王晓文,85589811,邮箱:wxw9811@qq.com
2019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