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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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市化学检验员(供水)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2017/08/06 1.5w 阅读 351 点赞

各辖市(区)住建局,市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总工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职工和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苏建人[2017]198号和《关于印发江苏省自来水行业化学检验员(供水)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建竞[2017]9号及苏水协[2017]3号文件精神,切实提高镇江市及辖市区供水行业化学检验员(供水)的技能素质,经研究,决定举办全市化学检验员(供水)技能竞赛(选拔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培训时间:2017年8月10日,举办全市化学检验员(供水)职业技能竞赛赛前培训;

二、比赛时间

竞赛时间: 2017年8月29—30日,举办全市化学检验员(供水)职业技能竞赛

三、培训和比赛地点

镇江市金西水厂(润州路36号)

四、选手资格

各(辖)市供水企业从事化学检验员(供水)的一线职工,年满18周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均可参加竞赛。已获得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原则上不得参加。

五、竞赛方式

竞赛采用单人赛形式。

竞赛由理论考试和技能操作两部分组成,分别占总成绩的20%和80%。

六、表彰奖励

对参加本届竞赛活动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市住建局、市总工会、市人社局进行表彰奖励:

1、获职业技能竞赛第一名选手,由市人社局授予“镇江市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并可由市人社局向省人社厅申请核发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前三名选手由市总工会授予“镇江市五一技术标兵”荣誉称号。

2、获职业技能竞赛前五名选手,由市住建局授予“镇江市建设系统技能标兵”荣誉称号。

3、参加市竞赛选手,理论、技能均合格的,由市人社局核发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4、获竞赛前六名的选手,由选手所在单位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5、通过竞赛选出5名选手组成代表队参加全省竞赛。

七、比赛报名

各辖市(区)于7月25日前将报名登记表(附件1)、裁判推荐表(附件2)、参赛选手报名表(附件3)上报。参赛选手须带2张2寸黑白免冠照片,身份证复印件。

报名联系人:孙良 孙赢寅

电话:80822617 13921596706传真:85022042

地址:镇江市自来水公司丁卯纬二路9号

附件下载

2017年8月7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附件下载: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