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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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023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2020/04/30 1.8w 阅读 105 点赞

市民政局:

  陈嘉辉等10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镇江养老服务业地方性法规的建议》收悉,现将我局的会办意见函告如下,供你单位在办理中参考:

  人口老龄化加剧使得养老服务业的发展更显紧迫性和必要性,出台以养老服务业为具体指向的地方性法规,将为促进我市养老服务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无障碍设施建设是养老服务业的硬件支持,是养老服务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我局高度重视项目建设阶段的无障碍设施监管工作,在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中严格执行《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等设计规范,对于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不予通过施工图审查,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求建设项目严格落实无障碍设施建设强制性标准,对不按照无障碍设施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施工的建设项目,不予验收通过。同时出台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意见,对符合加装条件的做到“愿改能改尽改”,进一步完善我市既有住宅使用功能,适应我市人口老龄化的需要。

  下一步,我局将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积极配合相关单位,大力推动养老服务业的健康发展。

  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4月2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