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
法定主动法定主动公开

对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第0094号提案的答复

2020/06/04 1.1w 阅读 64 点赞

戚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长江港口环境综合整治机制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建立船舶污染物防治联合监管机制。为加强船舶污染物控制,扎实推进建立船舶防污染长效管理机制,提升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的全程监控水平,做好与城市公共处理设施的衔接,进一步改善和提升我市通航水域水环境质量,市政府于2018年5月29日印发实施了《镇江市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监管联单制度及联合监管制度》,明确了工作目标和各行业管理部门工作职责,形成了多方联动、协同共享的工作机制。

二、成立长江经济带船舶和港口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为提升船舶和港口污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进一步推进长江经济带船舶和港口污染整治工作,研究成立镇江市长江经济带船舶和港口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胡宗元副市长任组长,各部门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同时成立工作专班,各部门派专人集中办公,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开展联合督查,促进形成全市“一张网”,同下“一盘棋”,吹响“集结号”,协同作战、聚力攻坚,推进长江港口生态环境整治。

三、港口环境整治作为绿色发展的重要内容,是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长江经济带发展、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等专项整治的重要考核指标,也是大运河文化带建设、河长制的重点工作。

四、2018年12月我局制定印发《镇江市内河水域船舶污染防治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并进行公示,在我市内河干线航道及沿线港口码头、服务区内,对各类船舶污染防治违法行为实行举报奖励制,举报一经查实,对照奖励标准,给予奖励。

衷心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大力支持和帮助!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