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提高交通系统政府网站安全防护水平,根据镇江市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协调小组的统一部署,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政府网站等级保护工作的通知》(镇等保办〔2017〕3号)文件要求,我市交通系统直属单位的政府网站,定级在二级或以上级别。
各单位根据《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公通字〔2007〕43号)、《关于开展全国重要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的通知》(公信安〔2007〕861号)和《关于印发<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备案实施细则>的通知》(公信安〔2007〕1360号)等规定,撰写《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报告》,填报《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表》,在7月15日前将定级报告及备案表(纸质档,单位盖章)一式两份直接报市公安局网安支队(联系人:许翔,联系电话:88956571)。定级备案后,应按照相关规定做好网站等级保护测评及后续工作,确保网站安全。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报告》模板文件及《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表》在QQ群(群号:123872958)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