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交通运输局,市直各单位:
为贯彻国家、省、市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落实全省交通安全工作会议各项安排,保证全系统春运期间无死亡、无翻车、无沉船、无火灾、无爆炸、无重伤事故的“六无”目标。经研究决定,立即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通过全面、深入、细致的安全大检查,进一步落实交通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严厉打击交通行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推动企业进一步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保障措施,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和标准,彻底排查,治理好事故隐患,认真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强化安全基础,努力实现标本兼治,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的发生,为我市交通运输行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更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检查范围:
此次安全大检查的范围是全市交通行业及企业。重点检查道路交通运输(汽车客运企业、汽车客货运站、危货运输企业)、水上交通(水运企业、危化品运输企业)、交通工程建设施工(公路、水路施工、公路养护、公路危险路段改造等工程)等领域的企业、单位。
三、检查内容:
(一)交通管理部门方面
1.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明确本单位领导安全生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情况。
2.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指导企业推进基础管理电子台账工作的落实情况。
3.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
营行为和查处事故瞒报、谎报、迟报等行为情况;建立和完善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预警、预报应急机制情况。
4.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责任,组织企业开展自查自改情况;全面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落实整改和监控措施情况;加强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建设情况。
5.以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对道路交通运输、水上交通、交通工程建设施工等重点领域的专项整治情况。
6.重视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开展多种形式安全生产教育活动的落实情况。
7.组织安全专家在安全生产过程中的巡查和监督,落实防范措施的工作情况;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平安示范点的创建情况。
(二)交通企业方面
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各岗位安全要求、岗位责任是否落实到位等情况,以及基础设施、技术装备、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事故隐患。具体包括: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立和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等。
3.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落实安全生产经费和投入情况。
4.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整改登记制度;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和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5.应急管理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演练、配备应急救援物资情况;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6.安全基础工作及宣传教育培训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重点是对客货运驾驶员、技术员、检验员、施工员、监理员等“五大员”,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安全宣传、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
(三)交通行业方面
1.道路交通安全重点检查运输企业整改情况,开展公路客货运交通安全教育整治的进展情况;检查运用GPS安全动态监管情况;检查企业对驾驶员途中有超速、超载的处理情况;检查出租汽车及公交汽车车辆、车况保养、检测及驾驶员安全教育和管理情况。
2.内河水上交通重点检查京杭运河、古运河等重点水域的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情况,检查排查治理危险化学品船、加油船安全隐患情况。
3.交通工程建设着重检查施工现场人员安全文明施工、现场安全标志及防护设施的布设、各工种相关规程操作、民爆物品的保管和使用、现场用电及防火、不良地质的监控和处理、支架的安装和拆除满足稳定性要求;水上作业的救生设施、隧道工程的逃生设施等方面的要求;以桥梁为重点的交通基础设施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公路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整治情况的检查等。
四、责任分工:
交通安全大检查工作由市交通运输局统一组织协调,市运管处、地方海事局、质监站、公路处、客管处、航道处、建管处等按职责抓好道路运输安全、水上交通安全、公路水路施工安全和公路管养安全的检查监督。以上几个相关部门一把手是搞好本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第一责任人,必须高度重视,亲自部署,认真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规定和本通知要求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级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的大检查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认真抓好落实。
五、检查时间和方式
此次检查采取企业自查、行业检查、部门督查的方式进行,以企业自查为主。
(一)企业自查(1月中旬)。各交通企业要对照安全生产大检查内容和行业重点方面的要求,对每一项工作要求、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全面彻底的自查自纠。
(二)行业检查(2月中旬)。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层层组织对本行业安全生产进行全面检查,对事故易发、频发、多发的企业和行业进行重点检查。
(三)接受督查(3月上旬)。近期,市局将组织局领导分组进行春运检查。下一步,将组织安全专家进行巡查,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暗访,确保把安全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六、有关要求和措施
(一)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各级责任意识,加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组织领导,迅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要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促进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
(二)进一步突出抓好隐患排查治理。要组织好自查、排查,确保排查不留盲区和死角,建立和完善电子台账中的安全隐患,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确保隐患整改一处不漏,务求实效,不走过场。要经得起检查和检验,凡是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不彻底,就是工作上的“失察行为”;凡是对安全隐患排查后整改不彻底,就是工作上的“失职行为”。
(三)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要加大管控力度,积极采取措施,督促客运企业要严格落实“三关一监督”的工作要求。
(四)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各级各单位要加大对行业专项整治工作目标和要求的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宣传标语、板报等宣传方式,在车站(码头)等人员集中场所,向职工和群众宣传安全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广大职工和群众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鼓励职工和群众积极为安全工作建言献策,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违纪行为,做到群策群防。
各级各单位要认真分析、及时研究解决大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不断总结经验,推动大检查工作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大检查工作总结于3月20日前报送市交通局安技处。
附件1:镇江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记录表
镇江市交通运输局
2014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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