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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十二五”期间全市交通运输行业“一把手亲自抓典型”培养对象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

2013/03/10 1.1w 阅读 303 点赞

各辖市(区)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直属及代管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十二五”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和《关于完善“一把手亲自抓典型”制度深化文明创建工作的意见》精神,继续在“十二五”期间培养一批自觉践行行业核心价值体系的先进典型,更好地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局将于近期对“十二五”期间全市交通运输行业“一把手亲自抓典型”培养对象进行登记备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增强责任意识,认真制定培养计划。典型培养是树立行业新风,深化行业文明创建的有效载体。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一把手亲自抓典型”工作,紧紧围绕局党建创新目标要求,深入基层,广泛调研,精心制定典型培养计划,力争培育更多具有时代特征、交通特色、职工认可的先进典型,加速培养镇江交通人独有的精、气、神,为全市交通运输现代化建设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十二五”期间,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应至少抓好一个先进典型的培养工作,并承担领导责任。

2.把握行业特色,精心选培时代典型。典型培养对象既要富有鲜明的行业特色,又要体现时代的发展趋势,体现交通运输现代化建设的要求,更要突出典型的先进引领示范作用,真正做到“立得住,推得开,学得来”,经得起时间和实践检验,同时需具备一定的荣誉基础。要认真梳理现有典型事迹和培养计划,注重从不同侧面、不同特点深入挖掘典型的动人故事和感人细节,重点发现和挖掘一批有影响、具有培养潜力的典型。

3.丰富宣传方式,营造学习先进的良好氛围。加大“一把手亲自抓典型”培养对象工作的宣传,把典型事迹宣传和工作成果宣传贯穿到活动的全过程。通过先进典型事迹座谈会、报告会等形式,有效利用内部宣传资料、橱窗宣传栏、网站、微博等新兴媒体和手段,向广大干部职工宣传先进典型的事迹,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激励作用,为全行业学先进、创一流营造良好的氛围。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与联系,采取有效措施,扩大交通先进典型的宣传范围,增强先进典型的行业和社会影响力。

4.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培育科学化水平。“一把手亲自抓典型”工作是个系统工程,各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好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逐步建立先进典型培养选树责任体系,完善先进典型培养选树制度规范,强化先进典型的宣传机制和跟踪培养管理机制,丰富对先进典型的考核监督方式,使先进典型选树培育工作进一步常态化、制度化、科学化。

3月底前,各单位将相关表格材料及电子文档报局宣传教育处。

附件:

1.全市交通运输行业“一把手亲自抓典型”登记备案表(集体)

2.全市交通运输行业“一把手亲自抓典型”登记备案表(个人)

镇江市交通运输局

2013年3月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