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教育局,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市属各学校(单位):
为深化基础教育教学改革,挖掘、梳理、提炼基础教育教学改革成功经验,提升教师队伍创新意识和专业能力,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水平,推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全省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培育与推广应用工作的意见》(苏教基函﹝2019﹞29号)精神,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培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项目培育,进一步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和学校办学质量,进一步激发全市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活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进一步提升全市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学术水平和实践价值,增强全市基础教育的引领力和美誉度,为我市基础教育领域优秀教学成果力争全省上游奠定基础。
二、培育安排
培育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原则上每两年组织一次评选,每次不超过40项,其中,重点项目不超过10项,且各学段项目数量比例适当。每个项目培育周期一般为4年。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对象
申报项目原则上应为基础教育领域已认定、立项或获奖的市级以上项目(研究课题、内涵项目)。个别项目虽未经认定、立项、结项或获奖,但已有一定培育基础且预期成果有较大应用推广价值的也可申报。申报项目的主体可以是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研机构等集体单位,也可以是教师或教研员个人。鼓励跨单位、跨领域申报项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工作人员不得申报。
项目实行负责人制,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具有中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职称,曾在基础教育领域主持过市级以上教学改革项目或获得过市级以上教学成果奖。
往届省级以上教学成果获奖项目,在理论建树和实践研究中如无新的重大突破将不再入选。
(二)申报要求
1.前瞻性。申报项目应聚焦立德树人,聚力质量提升,引领教学改革方向,直面当前基础教育领域重大现实问题或应对未来挑战。研究项目可指向课程、教学、评价、资源建设、教学管理,也可指向拔尖创新后备人才培养、教师专业成长、考试评价制度、学校优质发展等。
2.实效性。申报项目应服务于学校教育教学中心工作,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形成的研究成果能有效解决教育教学改革发展中的实际问题,对于实现培养目标、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效果显著,或对教育决策产生积极影响。
3.创新性。申报项目应体现理论创新与实践创新,具有鲜明的特色。项目应基于学生身心发展和教育教学规律,创造性地提出科学的思路、方法和措施,在教育教学理论方面有所建树,在教学改革实践上有所突破。研究成果应具有易于识别的核心概念和话语体系,拥有标志性成果(学术专著、论文、教材、研究报告等出版物,或实施方案、成果报告、计算机软件、实验室、资源库等)。
4.持续性。申报项目应具有推广应用前景,在本地区学校进行教学实践和应用不少于3年,至今仍在教育教学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有切实可行的3-5年规划,能持续深化研究。
四、遴选程序
1.学校自荐。学校在认真学习研究本通知及省市关于教学成果相关文件的基础上,自主决定是否申报。如需申报的,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
2.区级推荐。各市(区)教育局主管部门根据申报条件,审核各单位(含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科研机构)申报项目材料,按分配名额(见附件1)择优向市教育局推荐。市直属学校(单位)直接报送。
3.市级评审。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申报项目,市教育局将组织专家评审和项目答辩,综合评审意见后择优确定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此外,市教育局可根据实际需要通过委托、招标等方式确定若干重点项目。
五、培育办法
1.系统指导。系统设计项目培育计划,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理论联系实际,突出关键环节,实现流程全覆盖,注重长期性、系统性研究。对培育项目采用高校联动、专家讲座、文献研读、案例分析、定向辅导、同伴互助等多种指导方式,分阶段帮助项目团队优化成果。
2.专家引领。组建专家团队,吸收世界先进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发挥各相关领域专家资源优势,分阶段对培育项目予以专项指导。各项目应明确至少一名在本领域教学成果培育方面造诣高的省级以上指导专家,对培育项目进行全程参与式指导。鼓励培育项目协同高等院校、教科研机构,组建高水平专家团队联合实施、协同攻关。
3.项目改进。市、市(区)共同推进培育项目的研究、实践、改进和完善。项目团队应通过要素论证,了解优势,发现不足。项目团队应强化成果意识,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措施,制定具体科学完善的项目提升方案,并精准落实,确保完成各项培育任务。
4.成果凝练。培育项目应在实践的基础上进行理论思考,优化成果表达。项目团队应广泛研读已获奖项目的成果样例,精心打磨成果文本。围绕所要回应的重大问题,基于事实依据,从成果名称、框架体系、创新点提炼等方面进行修改凝练,切实做好培育成果的凝练与升华。
5.交流推广。建立交流推广机制,进一步增强成果影响力,扩大成果示范作用。搭建市、市(区)两级培育项目交流展示平台,组织成果展示、成果宣讲、专题研讨、教师培训、专题宣传等教学成果推广应用转化活动。原则上每个项目每季度交流一次,每年市级交流展示不少于一次。
六、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市教育局成立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培育工作领导小组,聘请省内外相关专家组成专家指导小组,由基教处、学前特殊教育处牵头,市基础教育内涵建设项目指导中心办公室负责具体落实培育过程管理。各市、区要充分认识优秀教学成果培育工作的重要价值和现实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精心部署实施,确保培育项目按计划有序推进。
2.提供发展机遇。在申报市、省和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等有指标限制的评奖评优活动中,根据质量优先的原则,在各类申报项目中优先推荐市级培育项目。为培育项目负责人和团队专业发展搭建平台,在各类人才培养的项目中,应充分考虑教学成果培育项目负责人和团队的发展,同等条件下将其优先列入培养对象。
3.加大支持力度。市教育局设立教学成果培育工作专项经费,对项目培训指导工作给予财力支持;构建多层次、多领域的专家资源库,对培育项目提供智力支持。各市(区)要加大培育工作投入力度,要从政策、经费、舆论、活动、专家资源等多方面予以充分支持。
4.加强考核评估。实行中期检查和工作报告制度。通过中期检查、项目验收等形式加强对培育工作的过程管理,重点项目管理以市为主、一般项目管理以市(区)为主。项目实行升降级制度,对于成绩突出的一般项目可晋级为重点项目;对未按期推进、成果培育不显著的重点项目,可降级为一般项目乃至取消其培育资格。培育项目在国家级或省级教学成果奖评审中获得预期奖项的,视为终期考核优秀;在市级教学成果奖评审中获得预期奖项的,视为终期考核良好。
七、材料报送
(一)电子材料
11月25日前,请各区市将以下材料电子稿形成文件包(以“22年成果培育项目申报(区域)”命名)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1.《镇江市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申报名单汇总表》,以“2022年成果培育项目申报表(区域)”命名。
2.《镇江市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申报表》及项目计划书。申报表以“编号.《项目名称》申报表(负责人姓名+手机号)”命名,项目计划书以“编号.《项目名称》计划书(负责人姓名+手机号)”命名。
(二)纸质材料
11月25日上午,以市(区)为单位,报送以下材料纸质稿至联系人。
1.《镇江市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申报名单汇总表》纸质稿一份。
2.《镇江市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申报表》及项目计划书纸质稿,各一式二份。
3.成果佐证材料。包括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论文、奖励、报道、研究报告等支撑或旁证材料。佐证材料应简明扼要,只需提供获奖证书、刊物及书籍(专著、教材、教参)的封面和扉页、论文论著、教科研课题成果、报道、有关评价意见等,统计时间节点为2022年8月30日。以上材料A4纸双面印,装订成册(为便于阅读,封面直接为目录页,左上侧标注项目编号),
每个申报项目申报表、计划书和佐证材料装入一个档案袋(档案袋正面粘贴申报书封面、反面粘贴材料清单)。所有报送的成果材料均不退还,请自行留底。
联系人:许国良,电话:0511-85381288,电子邮箱:1533455887@qq.com。地址:镇江市教育科学研究中心(京口区斜桥街4号)。
附件:
1.镇江市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培育项目推荐名额分配
2.镇江市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申报表
3.镇江市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申报名单汇总
4.市属学校(单位)优秀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申报编号分配
5.镇江市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培育项目计划书封面样式
6.镇江市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申报材料明细
镇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2年9月2日
|
镇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2年9月7日印发 |
附件1.
镇江市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培育项目
推荐名额分配
(单位: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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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学校 |
总额 |
|
丹阳市 |
23 |
|
句容市 |
14 |
|
扬中市 |
7 |
|
丹徒区 |
7 |
|
京口区 |
6 |
|
润州区 |
5 |
|
镇江新区 |
6 |
|
江苏省镇江中学 |
2 |
|
江苏省镇江第一中学 |
2 |
|
镇江市实验高级中学 |
2 |
|
镇江崇实女子中学(茅以升中学) |
2 |
|
镇江市第三中学 |
1 |
|
镇江市第六中学 |
1 |
|
江苏科技大学附属中学 |
1 |
|
镇江市南徐中学 |
1 |
|
江苏省镇江中学附属初中 |
1 |
|
镇江市江南学校 |
1 |
|
镇江市外国语学校 |
1 |
|
镇江市索普初级中学 |
1 |
|
江苏大学附属学校 |
1 |
|
镇江市特教中心 |
1 |
|
镇江市教育科学研究中心 |
2 |
|
镇江市教育信息化中心 |
1 |
|
镇江市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管理中心 |
1 |
|
合计 |
90 |
备注:以上名额不含市教育局通过委托、招标等方式确定的重点项目。
附件2.
|
编号 |
|
学段 |
镇江市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培育项目
申报表
项目名称
项 目 负 责 人
所在单位
单位名称及盖章
申 报 时 间年月日
镇 江 市 教 育 局 制
一、项目简介
|
项目 名称 |
研究起止 时间 |
起始:年月 完成:年月 |
|
|
关键词(3-5个): |
|||
|
1.预期成果简介(500字以内) |
|||
|
2.问题的提出(500字以内) |
|||
|
3.解决问题的过程与方法(800字以内) |
|
4.成果创新点(500字以内) |
二、成果应用及效果(800字以内)
|
在本单位实践检验时间 |
年月开始至年月结束 |
如果除本单位之外,有其他推广应用的单位,请选择1个实践检验单位,填写下表。
|
地区或学校名称 |
|||
|
实践检验时间 |
年月开始至年月结束 |
||
|
承担 任务 |
|||
|
实践效果(400字以内) |
|||
|
实践检验单位(公章): 年月日 |
|||
三、成果曾获奖励情况(限填3项)
|
时间 |
成果名称 |
奖项名称 |
获奖 等级 |
颁奖 部门 |
|
重大突破或异同 |
成果内容或成果持有者、成果持有单位曾有其他教学成果已获过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的,请说明本次项目和获奖成果的异同。 |
|||
四、项目曾在基础教育领域市级以上立项或认定情况
|
时间 |
项目名称 |
认定或立项的类别 |
立项部门 |
五、反思与改进(500字以内)
六、项目承担情况
|
负责人姓名 |
性 别 |
|||||||
|
出生年月 |
年月 |
最后学历 |
||||||
|
参加工作时间 |
年月 |
教 龄 |
||||||
|
职务职称 |
联系电话 |
|||||||
|
工作单位 |
电子信箱 |
|||||||
|
通讯地址 |
邮 政 编 码 |
|||||||
|
项目已聘 指导专家 |
姓名 |
单位及职务 |
联系电话 |
|||||
|
项目核心成员 (不超过5人) |
姓名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职称 |
专长 |
承担任务 |
|||
七、推荐意见
|
学校 审核 意见 |
负责人签字(单位公章): 年月日 |
|
所属市区教育局审核 意见 |
负责人签字(单位公章): 年月日 |
附件3.
镇江市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申报名单汇总
市(直属学校、单位)(公章):填报人:联系方式:
|
序号 |
编号 |
区域 |
学段 |
申报项目名称 |
负责人 |
单位 |
手机号码 |
项目成员 |
成员单位 |
项目认定、立项或获奖情况 |
备注 |
说明:“编号”栏填写项目编号,编号格式为“abcd”。a代表学段:编号”栏填写项目编号,编号格式为“abcd”。a代表学段:高中为“1”,初中为“2”,小学为“3”,学前为“4”,特教为“5”,“教研”为“6”,其他为“7”;b代表区域:市属学校(单位)为“1”,丹阳市为“2”,句容市为“3”,扬中市为“4”,丹徒区为“5”,京口区为“6”,润州区为“7”,镇江新区为“8”。cd代表序号:01、02、03……(同一学段项目序号为一个序列周期)。“学段”栏选填“高中”“初中”“小学”“学前”“特教”“其他”。“区域”栏填写项目负责人所属区市简称。“负责人”栏限填1人,“双字名”字符间不加空格键。“单位”栏填负责人所属学校(或单位)全称。“手机号码”栏填写负责人手机号码。“项目成员”栏限填5人,姓名间用“顿号”隔开,“双字名”字符间不加空格键。“成员单位”栏填写成员所属单位全称。“项目认定、立项或获奖情况”栏填写在市级以上基础教育领域认定、立项、获奖类别的全称,限填1项。
附件4.
市属学校(单位)优秀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申报编号分配
|
序号 |
单位 |
编号 |
|
1 |
江苏省镇江中学 |
1101、1102 |
|
2 |
江苏省镇江第一中学 |
1102、1104 |
|
3 |
镇江市实验高级中学 |
1103、1104 |
|
4 |
镇江崇实女子中学(茅以升中学) |
1105、1106 |
|
5 |
镇江市第三中学 |
2101 |
|
6 |
镇江市第六中学 |
2102 |
|
7 |
江苏科技大学附属中学 |
2103 |
|
8 |
镇江市南徐中学 |
2104 |
|
9 |
江苏省镇江中学附属初中 |
2105 |
|
10 |
镇江市江南学校 |
2106 |
|
11 |
镇江市外国语学校 |
2107 |
|
12 |
镇江市索普初级中学 |
2108 |
|
13 |
江苏大学附属学校 |
2109 |
|
14 |
镇江市特教中心 |
5101 |
|
15 |
镇江市教育科学研究中心 |
6101、6102 |
|
16 |
镇江市教育信息化中心 |
6103 |
|
17 |
镇江市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管理中心 |
6104 |
附件5.
|
编号 |
|
学段 |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项目计划书
项 目 负 责 人
所在单位
单位名称及盖章
镇 江 市 教 育 局 制
附件6.
镇江市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申报材料
袋内材料明细
项目名称
项 目 负 责 人
所在单位
|
序号 |
材料内容 |
数量 |
|
1 |
申报表 |
2份 |
|
2 |
计划书 |
2份 |
|
3 |
xxxxxx |
xx |
|
4 |
xxxxxx |
xx |
|
5 |
xxxxxx |
x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