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市、区教育局,市属普通高中:
根据《省教育厅江苏银行关于实施“筑梦书香”资助育人项目的通知》(苏教助函〔2021〕21号)精神,现就我市2022年“筑梦书香”资助育人项目组织实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宣传
“筑梦书香”资助育人项目资金由江苏银行捐赠,我市涉及“优才奖学金”项目。请各地各校按照《江苏省“筑梦书香”资助育人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附件1)要求,规范组织实施,评选出符合条件的学生,并结合实际情况,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广泛宣传“优才奖学金”政策和获奖学生的成长成才典型事迹,充分发挥“筑梦书香”资助育人项目的育人功能。
二、精心组织,按时发放
(一)规范开展评审。各有关学校严格按照《江苏省“筑梦书香”资助育人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做好“优才奖学金”申请、评审等工作,对照申请条件与评审要求,从严审核把关。各有关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监督。
(二)及时发放到位。省教育基金会将于2022年5月底前将奖学金拨付至有关学校,请各校于6月30日前将“优才奖学金”一次性打卡发放给获奖学生,并及时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
三、规范程序,按时报送
请各校登录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在资助项目管理中填写江苏省优才奖学金申请表,系统导出申请表、汇总表后,按照要求打印签字并盖章。
4月20日前,各校完成系统填报,由各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总将评审材料申请表、汇总表(一式两份)寄送市教育局发展规划与财务处(健康路15号)。所有纸质版材料按照顺序整理,学生申请表次序须与汇总表名单次序对应一致,以便查阅,不要装订成册。联系人:朱志坚,联系电话:88916396。
附件:1.2022年“筑梦书香”项目名额分配表
2.2022年优才奖学金获奖学生评审名单汇总表
镇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2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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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2年3月21日印发 |
附件1
2022年“优才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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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地区 |
学校 |
名额/名 |
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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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市直 |
江苏省镇江第一中学 |
6 |
1.2 |
|
2 |
市直 |
江苏省镇江中学 |
6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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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市直 |
镇江市崇实女子中学 |
3 |
0.6 |
|
4 |
市直 |
镇江市实验高级中学 |
6 |
1.2 |
|
5 |
丹徒区 |
江苏省大港中学 |
4 |
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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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丹徒区 |
镇江市丹徒高级中学 |
4 |
0.8 |
|
7 |
扬中市 |
扬中市第二高级中学 |
5 |
1 |
|
8 |
扬中市 |
江苏省扬中高级中学 |
5 |
1 |
|
9 |
句容市 |
江苏省句容高级中学 |
5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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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44 |
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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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22年优才奖学金获奖学生评审名单汇总表
单位名称(盖章):填表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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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身份证号 |
学校名称 |
入学年月 |
年级 |
专业 (优才奖学金不填) |
班级 |
成绩排名 |
备注 |
说明:1.汇总表中从“姓名”到“成绩排名”相关列的信息填写与申请表内容要完全一致;
2. “备注”列用于对成绩排名未进入专业前30%,但学期成绩排名较上一学期提升幅度超过30%的学生进行重点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