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属各学校(单位):
为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镇发〔2019〕14号),倡导全社会尊师重教,培养高素质教师队伍,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献身教育事业,争做“四有”好老师,经研究决定在市属学校(单位)开展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名额
60名左右,推荐名额原则上根据学校(单位)教职工数的相应比例确定(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评选范围
市属学校(单位)中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管理服务等岗位工作5年以上,取得突出成绩的教育工作者。已获得国家、省、市综合表彰的人员不再参加此次评选。
三、评选条件
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忠诚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充分展现新时期人民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光荣形象,申报人员近5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且至少有1次为优秀,学校申报对象近3年必须在教学一线,且满工作量。具体条件如下:
1. 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为人师表,敬业爱生,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在立德树人、为党育人方面成效鲜明。
2. 在教育教学改革、学科专业建设、课程与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等方面成效鲜明。
3. 积极发挥示范和带头作用,在指导培养青年教师、挂职交流或支教等方面成效鲜明。
4. 在教育教学研究、课题成果转化及推广应用等方面有创造性成果,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或推广价值。
5. 具有先进的教育管理理念,能自觉运用科学、民主的方法创造性开展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在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管理育人等方面成效鲜明。
6. 有班主任工作(或毕业班任教)等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经历的教师优先推荐;有校级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等称号的教师优先推荐;有交流轮岗或薄弱学校工作经历的教师,或积极参加送教下乡、省“名师空中课堂”、中小学教师暑期网络培训课程录制的教师优先推荐;积极参与疫情防控、课后延时服务、志愿导学等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的教师优先推荐。
四、评选工作要求
1.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面向一线的原则,严格把握标准条件,严格评选推荐程序,要充分发扬民主,自下而上推荐人选,并经学校(单位)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确定。确定的推荐人选,上报前要在学校(单位)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凡不按程序推荐或推荐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当事人参评资格,所产生空缺名额不予递补。
2.各学校(单位)在做好推荐工作的同时,要积极开展校级评选表彰活动,把评选表彰活动与加强师德建设、建设文明和谐校园(单位)结合起来,突出表彰重点,强化激励导向。凡是在签订严禁有偿补课承诺书之后从事任何形式有偿家教的“一票否决”,凡是涉及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违规收受家长礼品礼金等师德失范情况的“一票否决”。
3.市属学校请按规定条件和分配名额上报,其他市属单位对照评选条件最多推荐1名,市教育局择优表彰。
五、材料和时间要求
1. 推荐人选审批表、汇总表(附件2、3)电子稿发送至邮箱:zjsjyj_rsc@163.com,纸质审批表用A4纸正反打印,一式2份,汇总表加盖学校(单位)公章。
2. 主要事迹材料包括育人成效、教学业绩、参与教学科研及改革情况、从事德育或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情况、重大工作参与情况等,字数不超过1000字;
3. 材料于2022年6月30日之前报送,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吴娜、吴玉萍,联系电话:88916342。
附件:
1.镇江第三批市属学校(单位)优秀教育工作者名额分配表
2.镇江第三批市属学校(单位)优秀教育工作者审批表
3.镇江第三批市属学校(单位)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汇总表
镇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2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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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2年3月11日印发 |
附件1
镇江第三批市属学校(单位)优秀教育工作者
推荐名额分配表
(单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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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分配名额 |
单位 |
分配名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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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镇江中学 |
5 |
镇江市江南学校 |
3 |
|
江苏省镇江第一中学 |
5 |
镇江市外国语学校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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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实验高级中学 |
4 |
镇江市索普初级中学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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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崇实女子中学 |
3 |
镇江市特教中心 |
1 |
|
镇江市第三中学(四中) |
4 |
镇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6 |
|
镇江市第六中学 |
2 |
江苏大学附属学校 |
1 |
|
江苏科技大学附属中学 |
2 |
市属单位 |
9 |
|
镇江市南徐中学 |
1 |
市教育局 |
2 |
|
江苏省镇江中学附属初中 |
2 |
援疆、援藏教师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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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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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第三批市属学校(单位)
优秀教育工作者
审批表
工作单位
姓名
申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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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性别 |
(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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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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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任教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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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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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行政 职务 |
专业技术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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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来教育教学工作情况 |
学年度 |
工作量 (周课时) |
担任班主任工作、毕业班任教、从事其他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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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2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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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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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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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量核算标准参照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明确中小学教职工工作量指导标准的通知(试行)》(镇教发〔2019〕4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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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 |
2017 |
2018 |
2019 |
2020 |
2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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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获主要荣誉称号和奖励 |
获奖名称 |
获奖时间 |
授予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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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事迹 (不超过1000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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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承诺 |
本人承诺: 1.本申请表中个人所填内容全部属实,没有弄虚作假; 2.任教期间没有从事有偿补课、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师德失范行为; 3.评审期间及评审通过后,如发现本人有上述行为或其他一票否决情形的,自愿接受组织党纪、政纪处理。 承诺人: (签名)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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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单位)测评情况 |
参加测评的教师人,对其师德表现和工作实绩感到满意或较满意的人,满意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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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形式及公示结果 |
推荐结果通过进行公示。 公示期:。 公示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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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单位)推荐意见 |
(盖 章) 2022年 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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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 审核意见 |
(盖 章) 2022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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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镇江第三批市属学校(单位)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汇总表
单位(盖章)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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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 名 |
工作单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政治面貌 |
教育、教学工作年限 |
专业技术职务 |
现任行政 职务 |
身份证 号码 |
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