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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举办镇江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

2021/04/01 6.4k 阅读 67 点赞

各市、区教育局,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市属各学校、市少年宫: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切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教体艺函〔2021〕1号)和《省教育厅关于举办江苏省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苏教体艺函〔2021〕3号)精神,我市将举办全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以下简称展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根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厚土壤,坚持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陶冶高尚的审美情操,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二、活动主题

本届展演活动主题是“阳光下成长”。

各项目和内容要紧紧围绕主题,全面展现新时代青少年学生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树立远大志向、培育美好心灵,勤学上进、志存高远、奋发成长的昂扬风采。

三、活动原则

(一)坚持正确方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厚植爱国情怀,培养民族情感,坚定文化自信,引领学生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践行跟党走的理想追求。

(二)坚持育人为本。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为目标,遵循教育规律、美育特点和校园特色,营造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杜绝展演活动功利化、娱乐化、成人化。

(三)坚持面向全体。坚持普及性、公平性、群体性,建立常态化学生全员艺术展演机制,组织开展惠及全体学生的合唱、合奏、集体舞、课本剧、艺术实践工作坊等实践活动,广泛开展班级、年级、校级等群体性展示交流,努力让每个学生都参与其中、享受其中,成为展演活动的受益者。

(四)坚持机制创新。面向人人,建立常态化学生全员艺术展演机制,不断完善分阶段推进机制。鼓励各地每年开展各类中小学生艺术展示活动,积极参加各级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

四、活动项目

分为艺术表演类、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艺术作品类、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四大类。

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朗诵;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包括剪纸、皮影、编织、刺绣、面塑(泥塑)、年画、版画、扎染(蜡染)、民间手工艺制作、创意制作等;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和篆刻、摄影;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包括全面培养教育体系下的中小学美育综合改革实践、中小学美育教学改革、中小学美育教师队伍建设等。

五、对象和分组

展演活动参加对象主要为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以及教师、教科研人员和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其中,艺术表演类和艺术作品类的参加对象为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在籍学生,以及少年宫等校外教育机构的学生;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参展对象原则上为全国农村学校艺术教育实验县学校、全国中小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传承学校、美育浸润行动计划对口帮扶学校的学生,也可拓展至其他学校;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的参加对象为全省普通中小学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教研科研单位。

展演活动组别:艺术表演类和艺术作品类分为小学甲组、乙组和中学甲组、乙组。其中,小学甲组为普通小学的学生,小学乙组为以少年宫等校外教育机构为单位组队的小学生;中学甲组为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非艺术专业的中学生,中学乙组为中等职业学校艺术专业、艺术专业学校的学生和以校外教育机构为单位组队的中学生。

六、活动安排

(一)各校和各市、区开展活动阶段(2021年3月至4月)

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参与面广的艺术活动,形成“校校有活动、人人都参加”的局面。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各地疫情防控要求和实际情况,采取集中或分散的形式组织展演活动。

(二)市级集中展演阶段(2021年5月至7月)

1.在各校、各市、区举办艺术节展演活动的基础上,遴选优秀节目,举办市级展演活动。请各市、区教育局于2021年3月26日前,将本地开展活动的实施方案报市组委会办公室。2021年9月20日前将《镇江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统计表》(见附件7)、推荐的市、区优秀组织奖名单、艺术展演活动总结、简报、图片等材料报市组委会办公室,作为总结评选省、市优秀组织奖的依据。

市组委会办公室地址:镇江市教育局体卫艺处,联系人:郑子怡,88916322,电子邮箱:1074490905@qq.com。

2.2021年7月20日前,我市将遴选出参加全省集中展演的表演节目、工作坊、艺术作品和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等,并按附件2、3、4、5的要求报送材料至省教育厅。

(三)全省集中展演阶段(2021年8月)

2021年8月下旬,省教育厅举办全省现场集中展演(或根据当时疫情防控要求调整)。其中,声乐展演在无锡市举行,由无锡市教科院协办;器乐展演在南京市举行,由南京市教育局协办;舞蹈展演和艺术实践工作坊展示在苏州市举行,由苏州市教育局协办;戏剧展演和艺术作品展评在镇江市举行,由镇江市教育局协办;朗诵展演在泰州市举行,由泰州市教育局协办;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展评在宿迁市举行,由宿迁市教育局协办。各项目具体展演时间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四)参加全国集中展演阶段(2021年11月-2022年4月)

1.2021年11月,省组委会将评选出的优秀表演节目、艺术作品、工作坊和优秀案例等按要求报送全国展演活动组委会认定,并参加教育部组织的全国现场展演选拔。

2.2022年4月,教育部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共同举办第七届全国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现场展演内容:中小学艺术表演节目现场展演、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展示、优秀艺术作品展览、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报告会、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现场展演开幕式和闭幕式。省组委会组织省入选项目参加全国现场集中展演。

七、奖励办法

(一)奖项设置

1.优秀组织奖:奖励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以及被市展演组委会推荐参加全省展演活动的学校单位。

2.艺术表演奖:各项目分设特、一、二、三等奖。

3.艺术作品奖:各项目分设特、一、二、三等奖。

4.指导教师奖:奖励获得艺术表演节目和工作坊二等奖及以上的指导教师(每个节目和工作坊不超过3名)、艺术作品二等奖及以上的指导教师(每件作品限1名)。

5.优秀创作奖:为本届展演活动原创的一等奖及以上节目即获优秀创作奖。

6.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奖:分设特、一、二、三等奖。

7.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奖:分设特、一、二、三等奖。

8.我市将根据省展演组委会要求遴选表演类节目、艺术作品、工作坊和优秀案例,推荐送省参评的授予市级特等奖。

9.在本届展演中为镇江市作出重要贡献的市、区,授予市教育局特别贡献奖。

(二)优秀组织奖评选要求

1.评选条件

优秀组织奖:参评优秀组织奖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单位,要求组织工作扎实,有活动实施方案,并举办了市、区级或校级展演活动,学校和学生的参与率达98%以上,活动形式丰富多样,效果显著,有工作简报和书面总结材料,获奖成绩优异。

2.评选办法

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单位优秀组织奖的评选,由市组委会根据活动开展情况以及集中展演情况评定。

八、组织管理

(一)市教育局成立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应成立相应的活动组委会,负责此项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制定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各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成立由校长为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组织开展本校有关活动。

(二)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将展演活动纳入年度工作计划,落实活动经费,按照当地疫情防控和展演活动要求制定活动方案和安全预案,完善工作机制,整合相关资源,增强活动实效。各地活动经费由地方自行解决。

(三)各地要引导学校抓住艺术展演活动的契机,营造格调高雅、富有美感、充满朝气的校园文化环境,坚持勤俭节约和量力而行的原则,务实创新,力戒形式主义。各地要坚持客观、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肃评选工作纪律,及时公示、公布评选结果,自觉接受监督,保证展演活动的严肃性、公正性。

(四)各地要加强宣传,依托报纸、广播、电视、网络以及微博、微信等平台载体,广泛宣传报道展演活动的特色和亮点,营造全社会共同促进学校美育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1.镇江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名单

      2.镇江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表演类节目展演方案

3.镇江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作品展评方案

 4.镇江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展评方案

5.镇江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评选方案

6.镇江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统计表(表样)

镇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1年3月17日

镇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1年3月17日印发


附件1

镇江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

组委会名单

名誉主任:刘元良  镇江市教育局局长

主任:黄科文  镇江市教育局副局长

副 主 任:孙国芳  镇江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处长

谭庆仁镇江市教育科学研究中心主任

谢春华丹阳市教育局副局长

房家义句容市教育局副局长

冯义成扬中市教育局副局长

朱品辉丹徒区教育局副局长

于德青京口区教育局副局长

束乾春润州区教育局党委委员

赵勇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副局长

秘 书 长:郑子怡镇江市教育局体卫艺处

委员:陆建平丹阳市教育局体卫艺科科长

曹桂红句容市教育局基教科副科长

戎梅扬中市教育局学前教育科科长

洪薇丹徒区教育局基教科科员

周云京口区教育局教育科科员

包文霞润州区教育局体卫艺科科长

杜云娜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教育科副科长

顾准山镇江市第三中学校长

梁华镇江市教育科学研究中心音乐教研员

蔡风镇江市教育科学研究中心美术教研员


附件2

镇江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

艺术表演类节目展演方案

一、艺术表演类节目的要求

艺术表演类节目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朗诵。

(一)声乐节目 合唱:合唱队人数不超过40人,钢琴伴奏1人,指挥1人(应为本校教师),每支合唱队可演唱两首作品(其中至少一首中国作品),演出时间不超过8分钟。需提交合唱谱的电子版。 班级合唱:演唱班级须是成建制普通教学班级(仅限中小学甲组),人数不超过50人(含指挥和伴奏),指挥和伴奏应为本校教师或本班学生。每个班级可演唱两首歌曲(其中至少一首为中国作品),总时长不超过8分钟。 小合唱或表演唱:人数不超过15人(含伴奏),不设指挥,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二)器乐节目 合奏:乐队人数不超过65人,指挥1人(原则上应为本校教师),演出时间不超过9分钟。 小合奏或重奏:人数不超过12人,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三)舞蹈节目 群舞:人数不超过36人,演出时间不超过7分钟。 (四)戏剧节目

含戏曲、校园短剧、小品、课本剧、歌舞剧、音乐剧等。人数不超过12人(含伴奏),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戏曲节目须提交唱词文稿。

(五)朗诵节目 作品文体不限,须使用普通话,人数不超过8人(含伴奏,学生不作道具设置,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需提交朗诵文稿的电子版。不使用电子屏背景。 艺术表演类节目鼓励同一学校内以成建制的普通教学班级为单位组队,努力形成“班班有节目、人人都参与”的局面。

二、报送节目的要求

(一)同一个节目的参加者必须是同一学校或同一校外教育机构的学生。同一学校或校外教育机构在同一类项目上只能报送1个节目,不同项目可兼报。

(二)报送数量(单位:个):

声乐

器乐

舞蹈

戏剧

朗诵

必须申报数

可增加申报数

申报总数

小学

中学

小学

中学

小学

中学

小学

中学

小学

中学

丹阳

1

1

1

1

1

1

1

1

1

1

10

4

14

扬中

1

1

1

2

1

1

1

1

9

4

13

句容

1

1

1

1

1

1

1

7

2

9

丹徒

1

1

1

1

1

1

1

1

8

2

10

京口

1

1

1

1

1

1

1

7

3

10

润州

1

1

1

1

1

1

1

1

8

3

11

新区

1

1

1

1

1

1

1

1

1

9

3

12

市属

1

1

1

1

4

2

6

合计

12

10

11

16

16

65

23

85

说明:1.“必须申报数”中,中学组节目在2020年中学生文艺会演一等奖节目基础上申报。“戏剧”“朗诵”各地必须申报1个中学组节目。小学组节目,五个类型,各地至少各申报1个。

2.“可增加申报数”综合六艺展、2019年小学生文艺会演情况确定。

3.“声乐类”各地至少申报1个班级合唱。

4.各地报送的艺术表演节目,小学组和中学组需保持比例的均衡。其中甲组的节目不少于80%,乙组的节目和作品总量不超过20%。(以上比例允许略有浮动,浮动不超过10%)

(三)各市、区表演类节目申报表、节目汇总表纸质盖章件于2021年5月10日前寄送至镇江市第三中学音乐组,联系人:陈美彤,联系电话:13852910498。节目申报表、汇总表、节目串词电子稿发送至邮箱154050600@qq.com。

(四)报送艺术表演节目时,学校要严格把关,避免产生著作权纠纷。如发生著作权问题,取消学校获奖资格,由作者承担相关责任。

三、市级集中展演安排

市级展演拟定于2021年5月25—28日在镇江市第三中学剧场举行。按类型设专场,分组别演出。

四、市属学校集中展演安排

1.市属推荐参加市级展演的节目申报总数为6个。其中,确定节目3个(2020年市级文艺会演一等奖节目),分别为三中民乐合奏、特教中心舞蹈、市外国语学校合唱。另可新申报3个(“戏剧”“朗诵”“班级合唱”各1个)。

2.市属新申报节目的选送

(1)各校在“戏剧”“朗诵”“班级合唱”中选择1项申报,报送1个节目。

(2)市属节目申报截止时间4月20日。申报表同市级展演申报表。节目申报表、节目串词电子稿发送至市三中陈美彤。

(3)市属选拔时间第10周(4月26—30日),具体选拔形式,视申报情况确定,另行通知。


镇江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

艺术表演节目申报表

报送地区:__________(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盖章)

节目类别:__________(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或朗诵)

节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是否原创:______(是或否)

节目形式:________(如:班级合唱、民乐合奏)

人数:________组别:_________

演出时长(最小单位到秒):______________

演出学校(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表演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中男生:_____人,女生:____人

所在学段(小学组或中学组):_______

指导教师(不超过3名,排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学校(单位)地址及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

节目领队(负责人):__________联系电话(手机):_____________

注:1.各市、区表演类节目申报表、节目汇总表纸质盖章件于2021年5月10日前寄送至镇江市第三中学音乐组,联系人:陈美彤,联系电话:13852910498。节目申报表、汇总表、节目串词电子稿发送至邮箱154050600@qq.com。

2.市属学校表演类节目申报表、节目串词电子稿4月20日前发送至市三中陈美彤。
镇江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

艺术表演节目汇总表

_______市(区)(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盖章)

序号

节目类别(例如:器乐)

节目组别

(例如:中学甲组)

节目形式

(例如:民乐合奏)

节目名称

参演学校

注:此表与节目申报表纸质盖章件于2021年5月10日前寄送至镇江市第三中学音乐组,联系人:陈美彤,联系电话:13852910498,节目申报表、汇总表、节目串词电子稿发送至邮箱154050600@qq.com。

附件3

镇江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

艺术作品展评方案

一、艺术作品创作要求

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和篆刻、摄影。艺术作品均需提交400字以内的创作说明(包括作品主题简介和创作过程介绍)。

(一)绘画作品

国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版画、油画,或其他画种。尺寸:国画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对开,其他画种尺寸均不超过四开(40cm×60cm)。

(二)书法、篆刻作品

书法、篆刻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

(三)摄影作品 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英寸(30.48cm×35.56cm);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改变影像原貌。 二、报送作品要求及时间安排

(一)同一件作品的创作者必须是同一学校或同一校外教育机构的学生。

(二)报送数量:丹阳、扬中、句容、丹徒原则上各报25幅;京口、润州、镇江新区、市属学校各限报20幅。

(三)报送比例:小学组和中学组的比例各为50%,其中甲组的作品总量不少于80%,乙组的作品总量不超过20%。(以上比例允许略有浮动,浮动不超过10%)。

每个项目(绘画、书法篆刻、摄影)须至少有3件作品,其中摄影作品总量不超过30%。

同一学校或校外教育机构艺术作品类的每个项目(绘画、书法/篆刻、摄影)只能报送1幅作品,不同项目可兼报。

(四)艺术作品不需装裱,可按惯例在作品正面或背面署名。须在作品背面注明作品种类、作者姓名、年龄、所在地区、学校名称、指导教师姓名等信息(一律用铅笔写),并附创作说明。作品以数码照片和原件两种方式报送。作品的数码照片要求:JPG格式,大小不低于10M,分辨率达到300dpi。

请于2021年4月30日前将艺术作品原件及艺术作品申报表(附后)寄送至:镇江市实验高级中学(江苏省镇江市花山新村九区27号),邮编:212008, 联系人:顾宏宇,电话:13815151221,数码照片发送至邮箱:11187885@qq.com,文件名称统一标注为:××市第××号作品,入选送省作品二次修改时间为5月中旬,拒收逾期作品。

(五)艺术作品原则上不退还作者。组委会对获奖节目和作品有权在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包括印制光盘、编辑画册或用于展览、宣传、对外交流等),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六)报送艺术作品时,学校要严格把关,要求学生诚信创作,如果发现作品弄虚作假,将取消奖项并对报送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三、市属学校安排

1、市属初、高中各学校报送数量:原则上限报10幅,每个学校报送数量不得少于3幅,每个项目(绘画、书法篆刻、摄影)须至少有1件作品,其中摄影作品总量不超过30%。

2、市属学校作品提交时间为4月27、28日两天。提交形式、内容、地址和市级相同。


镇江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

艺术作品申报表

________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盖章第_____号作品

作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作品种类:____________

尺寸(长×宽×高): ___________________cm

作者姓名:________组别:______创作时间:________

所在学校(单位):______________所在年级:_______

指导教师(限1名):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

学校地址:_______市________县(区)______路_______号

邮政编码:__________联系电话(手机):______________


附件4

镇江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

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方案

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是一项群体性、体验性、互动性、实践性的美术类现场展示项目。

一、内容

工作坊应围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传承,展示具有地域特征、民族特色和教育特点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项目,包括剪纸、皮影、编织、刺绣、面塑(泥塑)、年画、版画、扎染(蜡染)、民间手工艺制作、创意制作等。所选项目要便于展示学生集体艺术实践活动的过程和成果,便于现场体验互动,便于交流推广。

二、参加对象和要求

工作坊原则上以全国农村学校艺术教育实验县为单位进行展示,也可拓展至非全国农村学校艺术教育实验县。一县一坊,每个县确定一个展示项目,可由1所学校单独展示,也可由2—3所学校联合组队展示。展示学校应以全国中小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传承学校、美育浸润行动计划对口帮扶学校为主,也可拓展至其他学校。每个工作坊参展人数为8人,其中带队教师2人、学生6人(原则上应为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三、报送要求和展示办法

(一)报送数量 每个市、区报送参评工作坊原则上1-6个。 (二)搭建和要求

学校在室内搭建和布置工作坊实物环境,工作坊尺寸为6米(长)×4米(宽)×2.2米(高)。工作坊的主题和内容首先要体现普及性;再次体现新颖性,主题尽可能不要和其他学校、地区的特色撞车;其三,体现视觉冲击力等,特别是入选省展演的工作坊在拍摄时,拍摄的角度和内容的取舍要拿捏精准,包括音乐的选择、视频脚本的斟酌等。拍摄建议请专业人士,以达到最佳效果。

(三)报送材料

报送材料包括工作坊方案报送表(附后)和工作坊现场。工作坊方案报送表于4月30日前发送至邮箱11187885@qq.com;

工作坊实物现场搭建在学校。组委会将于4月中下旬实地调研工作坊搭建和布置情况,工作坊现场评审时间为2021年5月10日-14日;5月17日-21日公布评审结果。

(四)评选与展示办法

通过对工作坊的现场评审,评出一、二等奖,其中一等奖参加全省工作坊评比。

镇江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

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方案报送表

________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盖章)

参展县(市)名称

(限1县,不得跨县组队)

展示项目(限1项)

参加学校

(请填写全称,1-3所,全国中小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传承学校、美育浸润行动计划对口帮扶学校请单独注明)

指导教师姓名

(不超过3名)

设计思路、展示内容和特色描述:(不少于800字)

展区设计方案:(可另附设计图稿)

联系人:单位及职务:

联系电话(座机和手机):电子邮箱:


附件5

镇江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

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评选方案

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是一省(区、市)、一地(市)、一县(市)、一校基于美育改革实践,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形成的具有引领性、突破性、示范性的做法、举措和经验。

一、内容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要求,重点征集如下几个专题内容的优秀案例。

(一)全面培养教育体系下的中小学美育综合改革实践

(二)中小学美育教学改革

(三)中小学美育教师队伍建设

(四)中小学各学科美育资源开发与整合运用

(五)美育基础薄弱学校帮扶机制构建

(六)常态化学生全员艺术展演机制构建

(七)美育协同育人机制与保障机制构建

(八)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传承

(九)校园文化环境育人实践

(十)美育评价制度改革与“美育进中考”探索

二、原则

(一)真实性。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充分体现时代要求和人民需求,禁止虚构、杜撰和抄袭。

(二)创新性。以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为推进中小学美育改革发展进行积极探索,方法上有创新,措施上有亮点。

(三)实效性。对中小学美育改革发展具有明显的推进作用,取得积极、良好的效果,得到广泛关注和认可。

(四)典型性。要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对其他地区、单位部门、学校和同行具有借鉴意义和应用价值。

三、报送

(一)内容要求 案例一般应包括背景、做法、成效、探讨等要素。应主题突出、层次分明、特色鲜明、资料详实、语言生动,富有感染力。案例摘要300字左右,正文不超过5000字。 (二)格式要求

1.A4纸,上边距3.8厘米,下边距3.2厘米,左边距3.5厘米,右边距2.5厘米。

2.正文主标题居中排,使用华文中宋二号字。主标题的段后距设为0.5行。副标题另起一行,使用破折号加宋体小二号字如:“——******”。

3.正文一级标题使用黑体三号字,序号使用汉字加顿号如:“一、”。二级标题使用楷体三号字,序号使用汉字加括号如:“(一)”。三级标题使用仿宋三号字,序号使用三号Times New Roman字体的阿拉伯数字加点如:“1.”。

4.正文使用仿宋三号字,首行缩进两字符,行距设置为1.5倍。正文须配5—10幅插图,图片下方附50字以内说明,须注明拍摄者。

(三)报送数量

优秀案例以市、区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为单位申报。各市、区在组织评选的基础上,报送总数不超过20篇。市属学校各校报送不超过1篇。

(四)报送方式

请各市、区教育局和市属各校按规定的数量遴选出参评案例,于2021年6月4日前将加盖公章的优秀案例申报书(附后)和案例全文规范文本寄送市教育局体卫艺处,联系人:郑子怡,联系电话:88916322,邮箱:1074490905@qq.com。组委会不接受学校和个人直接报送。


镇江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中小学

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申报书

_______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盖章)

案例代码

案例题目

20

报送单位

(请填写全称)

负责人及团队成员

(不超过5人)

案例简介(限300字以内,可另附页)

联系人: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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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江苏省域统一代码:20

案例类别代码(第3、4位)

全面培养教育体系下的学校美育综合改革实践

01

学校美育教学改革

02

学校美育教师队伍建设

03

各学科美育资源开发与整合运用

04

美育基础薄弱学校帮扶机制构建

05

常态化学生全员艺术展演机制构建

06

美育协同育人机制与保障机制构建

07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传承

08

校园文化环境育人实践

09

美育评价制度改革与“美育进中考”探索

10

说明:案例代码由以上地区代码和案例类别代码构成。如申报“校园文化环境育人实践”的案例,代码为2009;如申报“各学科美育资源开发与整合运用”的案例,代码为2004。

附件6

镇江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统计表

(表 样)

填报单位:___________(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盖章)

市(区)级展演活动

总投入:万元总场次:场

时间

地点

时间

地点

时间

地点

时间

地点

校级展演活动

高中

所

展演总场次

场

初中

所

展演总场次

场

小学

所

展演总场次

场

(说明:此表为表样,请根据实际展演场次填写)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