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属相关学校:
为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学校融合教育资源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苏教基〔2018〕25号)和市政府办《镇江市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8-2020年)》(镇政办发〔2018〕52号)等文件精神,加强融合教育资源中心建设,全面推进融合教育工作,根据市教育局《镇江市普通学校融合教育资源中心建设认定管理办法(试行)》(镇教发〔2019〕72号)要求,决定联合民政、卫健、残联等部门开展市属学校首批融合教育资源中心认定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定时间
2020年12月25日
二、认定对象
市外国语学校、镇江崇实女中、江科大附属中学、市第三中学、镇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三、认定程序
1.各校对融合教育资源中心建设、管理及使用情况进行专题汇报,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汇报内容以文本和PPT方式呈现。
2.现场查看融合教育资源中心建设情况,包括环境创设、制度建设、设施设备配备等。
3.查看融合教育资源中心设施设备、队伍建设、过程管理、课程资源、教育评估、经费保障、特殊教育需要学生个别化教育方案等方面的情况。
认定学校应根据《镇江市普通学校融合教育资源中心建设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提前自查,确保资源中心符合认定要求。联系人:赵丽娜,88916282。
镇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0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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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0年12月22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