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教育局,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市属各学校(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强化学校美育育人功能,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进一步加强我市学校美育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精神,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为目标,弘扬中华美育精神,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把美育纳入学校人才培养全过程,贯穿学校教育各学段,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工作目标
到2022年,配齐配好美育教师,美育课程开齐开足,教育教学改革成效显著,资源配置不断优化,评价体系逐步健全,管理机制更加完善,育人成效显著增强,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明显提升。到2035年,基本形成全覆盖、多样化、高质量、现代化的学校美育体系。具体目标:
——教师队伍。多渠道补充美育教师,建立多元化专兼职美育师资队伍,解决结构性短缺问题。优化美育教师岗位结构,畅通美育教师职业发展通道。美育教师教学和科研水平明显提升。
——学生发展。健全面向人人的学校美育育人机制。全面实施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将测评结果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确保每名学生至少参加1个美育社团,学生在学校期间能掌握1—2项艺术技能,学生参加艺术活动呈常态化。引领学生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陶冶高尚情操,塑造美好心灵,增强文化自信。
——场馆设施。全市中小学校美育场馆设施全部达到国家规定标准,满足课程教学和美育活动的需求。
——办学水平。整体推进学校美育发展,城乡差距和校际差距缩小,形成“一校一品”、“一校多品”的学校美育发展新局面。
二、重点任务
1.完善美育课程。严格落实学校美育课程开设刚性要求,不断拓宽课程领域,逐步增加课时,丰富课程内容。学前教育阶段开展适合幼儿身心特点的艺术游戏活动。义务教育阶段丰富艺术课程内容,在开好音乐、美术、书法课程的基础上,逐步开设舞蹈、戏剧、影视等艺术课程。高中阶段开设多样化艺术课程,增加艺术课程的可选择性。职业教育将艺术课程与专业课程有机结合,强化实践,开设体现职业教育特点的拓展性艺术课程。树立学科融合理念,有机整合相关学科的美育内容,推进课程教学、社会实践和校园文化建设深度融合,大力开展以美育为主题的跨学科教育教学和课外校外实践活动。鼓励学校与社会公共文化艺术场馆、文艺院团合作开设美育课程。
2.深化教学改革。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学校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齐开足上好美育课。逐步完善“艺术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艺术审美体验+艺术专项特长”的教学模式。在学生掌握必要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着力提升文化理解、审美感知、艺术表现、创意实践等核心素养,帮助学生形成艺术专项特长。全面实施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将测评结果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3.丰富艺术实践。建立面向人人,常态化学生全员艺术展演机制,大力推广惠及全体学生的合唱、合奏、集体舞、课本剧、艺术实践工作坊和博物馆、非遗展示传习场所体验学习等实践活动,广泛开展班级、年级、校级等群体展示交流。加强中小学校学生艺术社团建设,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
4.强化师资队伍。各地要加大中小学美育教师补充力度,未配齐的地区应每年划出一定比例用于招聘美育教师。有条件的地区可以通过购买服务方式,与相关专业机构等社会力量合作,向中小学提供美育教学服务,缓解美育师资不足问题。鼓励优秀文艺工作者等人士到学校兼任美育教师。全面提高美育教师思想政治素质、教学素质、育人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将美育教师承担学校安排的艺术社团指导,课外活动、课后服务等第二课堂指导和走教任务计入工作量。在教学成果奖等评选表彰中,保证美育教师占有一定比例。
5.改善设施条件。配齐配足必要的美育功能教室和设施设备。建立美育器材补充机制。把农村学校美育设施建设纳入地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中小学校建设美育场馆,与周边学校和社区共用共享。
三、健全工作机制
1.推进学校美育评价改革。认真开展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学校美育工作评估和学校美育工作年度报告工作。将学校美育课程开课率、美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学校美育经费投入、办学条件改善、教师队伍建设和学生艺术素质发展状况等作为工作报告重点。市教育局定期组织美育工作专项调研,了解学校美育发展状况。
2.完善美育教师岗位评价。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美育教师素质的第一标准。围绕教会、勤练、常展的要求,完善美育教师绩效工资和考核评价机制。将评价导向从完成课时数量转向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加大对美育教师的表彰力度,在教学成果奖、拔尖人才评选表彰中,保证美育教师占有一定比例。在全国、全省美育展评活动中获得名次的美育教师,参加职称评聘或评先选优时,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推荐。
3.健全教育督导评价体系。各地要加强对本地区学校美育改革发展的总体谋划,把学校美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学校美育工作绩效评估和行政问责,对政策落实不到位、课程实施不规范、艺术素质测评合格率持续下降的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负责人,在教育工作评估和评优评先中实行“一票否决”,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建立保障体系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建立加强学校美育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健全统筹协调机制,积极争取相关部门对学校美育工作的重视和支持,把学校美育工作纳入有关领导干部培训计划。
2.加大经费投入。稳步提高学校美育工作经费投入。安排专项经费改善学校美育场馆设施建设,支持美育特色学校建设,对开展美育教学、美育实践活动的经费予以保障。探索和鼓励社会力量协助发展学校美育,拓宽学校美育投入渠道。
3.营造社会氛围。充分利用媒体加大对学校美育工作的宣传力度,传播正确观念,营造良好氛围。整合校内、校外资源开展美育实践活动,引导广大青少年积极参与,充分展示新时代青少年健康向上,充满活力的精神风貌,形成全社会重视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镇江市教育局
2020年12月18日
|
镇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0年12月1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