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教育局,新区社会发展局,市属相关学校: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做好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积极推进我省汉语国际推广工作,切实加强汉语国际推广师资队伍建设,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汉语国际推广储备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外 〔2019〕3号)部署和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全市汉语国际推广中小学基地学校的汉语国际推广储备教师;
2.已参与和拟参与孔子课堂建设中小学校的汉语国际推广储备教师;
3.已与国外开展实质性校际合作交流中小学校有意愿从事汉语国际推广的教师。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省教育厅委托常州高级中学培训中学汉语国际推广储备教师,委托江苏大学语言文化中心培训小学汉语国际推广储备教师。培训时间为2019年7月1日至7月15日。具体培训时间、地点和报到安排由培训学校另行通知参训学员。
三、培训内容
对外汉语教学培训、外语培训、中华文化知识与技能培训等。
四、推荐人选条件及要求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热爱汉语国际推广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含)的在职教师(包括聘用的合同制教师);
3.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有对外汉语、汉语言文学、外语、教育、心理学、历史、文化等人文学科专业学习背景;
4.有较好的外语基础;
5.身心健康,具有较好的适应能力和交际沟通能力。
五、培训费用
参训教师的培训、食宿和材料费等由省汉语国际推广专项经费承担(镇江市区学校参加小学组培训教师不安排住宿),培训期间不向学员收取任何费用。教师参训往返交通费由选派学校承担。
六、其他事项
请各市(区)教育局、市属相关学校按照培训指标分配表(附件1)等额推荐参训教师。参训教师培训期间不得无故缺席,如有无故旷课等行为,将通报所在学校,并相应减少所在学校今后此类活动的名额。
请各市(区)教育局和市属相关学校于5月17日前将教师报名表(附件2)和汇总表(附件3)报送至市教育国际交流中心,同时报送电子版。
联系人:胡燕香,联系电话:84412471、13812469397。
电邮:zecie@vip.sina.com,联系地址:镇江市梦溪路50号,邮编212008。
附件:1.2019年度镇江市汉语国际推广储备教师培训班指标分配表
2.2019年度江苏省汉语国际推广储备教师培训班报名表
3.汇总表
镇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9年5月10日
| 镇江市教育局办公室2019年5月13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