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属各学校(单位):
为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国家卫生城市成果,提高教育系统爱国卫生工作水平,根据《镇江市2019年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工作方案》的部署,现就教育系统做好精美镇江建设和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确保高水平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为目标,全面贯彻市委七届八次全会精神,落实“精美镇江”建设部署,将涉及的指标任务纳入学校重要的工作内容,加强复审迎检工作的过程管理,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档案资料的管理,确保迎检资料规范完整。要健全爱国卫生组织,明确办事机构,指定专人负责,人员变动要及时调整(以文件为准)。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扎实开展爱国卫生工作
1.有卫生管理组织和相关制度,卫生状况良好,环卫设施完善,垃圾日产日清,厕所符合卫生要求。全面进行环境卫生集中整治,重点是食堂、宿舍、厕所、仓库等特殊场所。道路平坦,绿化美化,无违章建筑。各学校(单位)院内、屋顶无暴露垃圾,车辆停放整齐,窗明几净,落实好门前三包。
2.有建筑工地的学校(单位),建筑工地管理须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要求,堆放整齐,无乱倒垃圾和乱搭乱建现象。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并采用硬质围挡,并设置足够数量的国家卫生城市宣传标语。加强对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管理,出入口道路硬化,并设置车辆冲洗设施。
3.贯彻落实《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定期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活动,针对区域内危害严重的病媒生物种类和公共外环境,适时组织统一控制行动,确保鼠、蚊、蝇、蟑螂的密度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C级要求。重点部位要完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设施。
(二)学校健康教育工作
1.学校按要求设立医务室(保健室)并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或兼职保健教师。
2.中小学必须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要求开设健康教育课,课程在学校总课程表中显现。各校要有健康教育工作计划、总结,做到有课时、有教案、有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的试卷及评价资料。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80%。
3.各校积极开展省健康促进学校创建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并在卫生节日做好主题宣传活动。有相关图片资料。
4.学校设有固定的健康教育专栏,内容每月更换。要通过学科教学和班会、团(队)会、校会、升旗仪式、专题讲座、墙报、板报、校园网等多种宣传教育形式开展健康教育。有以宣传栏、板报、手抄报、班会、国旗下讲话、演讲比赛、知识竞赛、征文比赛、挂条幅等为载体开展健康教育的记录和资料。
5.各学校每年按要求对学生进行健康体检,有相关的档案材料。
6.要坚持开展控烟工作,按教育部办公厅、卫健委办公厅《无烟学校参考标准》和《江苏省禁止吸烟标志警示标识制作标准与张贴规范》,在相应场所设置(张贴)规范统一的禁烟标志,校园内无烟头、无烟味。校园配备“控烟劝导员”(可由保安、保洁兼职)。
(三)学校食品(饮水)卫生安全工作
1.要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成立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有完善卫生管理制度和五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疾病)调离制度,建立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有档案。
2.学校食堂必须证照齐全并在醒目位置公示。食堂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滋生条件。学校的食堂实行规范化管理,杜绝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3.食品(饮水)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持有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定期对食品(饮水)从业人员、管理人员进行有关食品卫生知识的培训,有记录,有资料。
4.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食品安全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有资料。
5.中小学应当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应当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集中用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条件的中小学应当建立家长陪餐制度,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对陪餐家长在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等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进行研究反馈。
(四)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
1.学校必须有传染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责任分工明确,任务落实到人,制度健全、资料完整。
2.学校晨检、因病缺课登记表、随访记录、学校专项消毒记录、传染病登记记录等资料完整。
3.开展健康教育,以手足口病、流感、麻疹、水痘、腮腺炎等常见春、秋季传染病为主要内容的预防知识宣传。学校要在学生中普及卫生防病知识,特别要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4.开展健康教育培训,教师通过会议、讲座等形式学习健康知识,学校留存会议记录,教师有笔记记录。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校(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工作的领导,把复审迎检工作列入“一把手”工程。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完善各项迎检工作制度,使迎检工作落到实处,责任落实到人。我局将不定期对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工作进行督查,对工作不力或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或个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校(单位)要利用现有的宣传阵地广泛宣传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的目的、意义,使复审迎检工作成为全校师生和广大市民群众的自觉行动。
3.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各校(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针对各项指标认真做好复审迎检的档案资料,并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查漏补缺,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4.创新载体,突出亮点。各校在迎检过程中要积极创新载体,可以通过形式多样的团队活动、社会实践活动,也可以借助校园网站开辟专栏等多种形式,富有创意地开展迎检工作,充分发挥学校自身优势。
5.完善机制,长效管理。各校(单位)要认真总结学校卫生管理工作经验,特别要对创卫以来形成的一批典型做法和经验加以总结和提炼,形成长效机制,使学校的健康教育、爱国卫生运动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镇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9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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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 送:市精美镇江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各区教育局,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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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教育局办公室2019年5月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