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教育局,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市属各学校: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教基一〔2012〕15号)和《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指南》(教基一厅函〔2015〕36号)要求,结合全市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实际和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镇江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现就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全市中小学校(含职业学校、特教学校),2019年前公布为市级及以上的心理健康教育特色(示范)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学校达标学校除外。2019年前公布为市级及以上的心理健康教育特色(示范)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达标学校将开展随机“回头看”活动。
二、时间安排
申报时间:2019年4月20日-5月6日
评估时间:2019年12月,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回头看”时间:2019年5-12月
三、申报办法及要求
1.《镇江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方案》(试行)见镇教办发〔2018〕148号文件附件1。
2.凡申报的学校需填写相应自评表(附件1)和申报表(附件2),向所属教育主管部门申报。市属学校直接报市教育局。
3.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学校自查自评和本部门初审的基础上,确定各地上报名单,于5月20日前报送符合申报条件学校的申报表、自评表和名单汇总表(附件3)的纸质稿和电子稿,纸质稿盖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公章。
市属学校于5月17日前报送申报表、自评表的纸质稿和电子稿,纸质稿盖学校公章。
联系人:陈静,电子邮箱:zjxljj@189.cn,电话:88916315。材料寄送地址:镇江市健康路15号 市教育局202室,陈静 邮编:212001。
3.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对申报、评定工作要坚持标准,组织区域预审督查,加强指导,确保质量。区域预审督查工作情况将纳入督政考核内容。各地教育行政部门10月30日前将预审督查过程性材料报送市教育局,材料包括:通知、工作安排表、学校督查反馈报告、学校心理健康课程开设及任课教师总课表(附件4)。
4.“回头看”活动重点查看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制度建设、队伍建设、课程建设、活动建设、阵地建设等方面。“回头看”情况反馈给各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及学校,对于存在问题的学校要求限期整改,并由区域集中上报整改情况。
四、验收方式
1.网络考察。各申报学校在校园网建设专栏,专栏要醒目、分类要科学、内容要丰富、更新要及时,由评估专家进入校园网查阅相关资料。
2.现场考察。市教育局组织专家采取查阅资料、听取汇报、听课、查看场地、问卷调查、随机访谈等形式开展现场考察。
3.电话访谈。随机抽取学生家长电话号码,了解学校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附件:
1.镇江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自评表
2.镇江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申报表
3.镇江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申报名单汇总表
4.镇江市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及任课教师总课表(样表)
镇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9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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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9年5月8日印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