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语委、教育局,镇江新区语委、社会发展局,市语委各成员单位,市属各学校(单位),在镇高校:
现将镇江市语委办2019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镇江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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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9年3月27日印发 |
镇江市语委办2019年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2019年,我市语言文字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大力宣传国家和我省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按照省语委和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着力推进全市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工作,充分发挥文化传承教育功能,为建设山水花园城市提供有力支撑,为实现高质量发展、建设“强富美高”新镇江作出语言文字工作的新贡献。
二、主要工作
(一)调整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及其工作职责。根据市机构调整以及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工作要求,适时调整市语委成员单位及其工作职责。在机构“三定”方案中进一步明确市语委办公室职责。
(二)精心组织第22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镇江系列活动。各市、区语委要积极谋划本地区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的各项活动,市语委成员单位要结合自身工作要求,开展第22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积极宣传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国家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增强广大市民、学校师生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自觉意识,提高城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程度。
(三)继续做好全国普通话普及情况调查和县域普通话基本普及验收工作。全国普通话普及情况调查工作连续进行了两年,根据国家语委的统一布置,今年我市将继续做好全国普通话普及情况调查和县域普通话基本普及验收工作,句容市和京口区完成县域验收。
(四)开展语言文字工作专项督导。根据省政府教育督导委、省语委的部署,开展语言文字工作专项督导县级自查、市级复查,接受省级抽查,主要围绕语言文字事业发展的制度建设、条件保障、宣传教育、发展水平等方面展开。重点核查相关地区的组织领导和规章制度,工作机构和经费保障,语言文字宣传普及和文化传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国家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城市街区和乡镇农村应用情况等。
(五)依法加强社会语言文字使用监督管理。市语委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工作职责,依法加强我市社会用字规范化管理力度,对主干道、主要风景旅游景区、商业中心的标识、标牌、店招、店牌、广告牌等用字开展专项督查。
(六)深入推进中华经典诵写讲活动。深入贯彻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印发〈中华经典诵读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教语用〔2018〕3号)精神,充分发挥语言文字在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重要作用,深入推进中华经典诵读活动,为青少年的美好人生打下鲜明中国底色,为增强人民群众的文化自信提供有力支撑。
1.加强中华经典诵读骨干教师培养。推荐热爱中华经典诵读和书法艺术的中小学校教师分别参加省级、国家级中华经典诵读骨干教师培训班和书法教育骨干教师培训班学习。
2.开展中小学师生中华经典诵写讲能力展示活动。做好省第三届中小学校教师中华经典诵写讲能力展示选拔。
3.举办第10届“京江明月中秋韵”中华经典诵读展演活动,打造语言文字工作品牌。
(七)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
1.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建设,按照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教语用〔2017〕1号)要求,指导幼儿园、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开展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达标创建工作。2019年,所有公办学校均要完成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达标学校创建工作,验收通过率达100%。
2.已被认定为各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和“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达标学校”的各级各类学校要开展“回头看”工作,对照示范校和达标校的要求,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不松劲,打造全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的示范标杆,着力提升学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提高学生自觉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和自觉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意识。
3.加强学生“听、说、读、写”能力培养,提高学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推荐学校参加中小学生通用语言口语监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