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教育局党委(教育工委),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党委,市属各学校(单位)党委(总支、支部):
根据《中共镇江市委教育工委关于做好2018年度基层党建“书记项目”验收和2019年度申报工作的通知》(镇教工委发﹝2018﹞14号)精神,经各单位遴选申报、专家把关,确定以下29个党建项目为镇江市教育系统基层党建“书记项目”,现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各单位党组织书记要落实抓基层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发挥书记抓党建的示范效应和“书记项目”的引领作用,坚持靠前指挥、主动作为,切实以上率下、务实创新,不断提高基层党建工作质量。各市、区教育局党委(教育工委)书记要在抓好本级“书记项目”推进落实的同时,做好所属单位党组织“书记项目”管理指导工作。书记项目实施周期一般在1年以内,最长不超过2年,要明确时间表、路线图,积极推动推进,确保按时完成。其中2018年度没有结项转为2019年度继续推进的项目,要加大工作力度,确保今年内完成。要落实报告制度,每年11月底前对基层党建“书记项目”完成进展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形成总结报告或阶段性进展情况报告报市委教育工委。
市委教育工委将进一步推进基层党建“书记项目”管理制度落实,每年底前对项目完成进展情况进行抽查复核,组织评选、宣传推广示范性党建“书记项目”,并部署下一年度基层党建“书记项目”申报工作。
各单位2019年度基层党建“书记项目”完成情况,请于2019年11月25日前上报(盖章纸质稿一份,政务网报电子稿),各市、区报市委教育工委办公室,联系人:卢双岩,电话:88916326;市属学校(单位)报市教育局组宣处,联系人:沈悦,电话:88916339。
中共镇江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19年3月25日
| 抄 送:省委教育工委,市委组织部。 |
| 镇江市教育局办公室2019年3月27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