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大力推进特殊儿童融合教育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坚持政府主导,形成了“政府联席会议-特殊教育指导中心-普通学校融合教育资源中心-资源教室”四级工作推进机制。《镇江市普通学校融合教育资源中心建设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普通学校发展融合教育的主体责任。目前全市建成融合教育资源中心167个,其中学前段58个,小学段60个,初中段44个,高中段5个,实现了全市55个镇(街道)学前、小学、初中和高中融合教育资源中心全覆盖。下一阶段,教育部门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健全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各职能部门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资源共享整合,实现特需学生基本信息、评估鉴定、转衔安置和个别化支持等数据信息动态管理,最大限度地保障特需儿童少年入学接受适宜的教育。
二是强化特殊教育经费保障。实施15年免费特殊教育,确保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按普通学校的8倍拨付到位。进一步健全特需儿童救助机制,实现有教育需求的残疾儿童少年教育救助全覆盖。落实特校教师绩效工资按10%核增到位,送教上门教师享有必要的工作和交通补贴。
三是加大师资队伍建设力度。加大特教教师配备力度,逐步增加融合教育资源中心专职教师配备数量。加强特教教师专业化建设,分层分类制定培养规划并开展系列培养。依托高校加强教师培训,确保各地双证教师配备率达100%。通过分学段组织特教教师教学技能竞赛,案例评选和课题研究等提高教师专业能力。
四是提升融合教育内涵质量。关注个体差异,按需施教、因材施教,推动特需儿童少年和普通儿童少年双向融合,提高教学质量。落实《特殊教育办学质量评价指南》。
五是加强融合教育督导评估。将特教改革发展和《特殊教育办学质量评价指南》落实情况纳入对各地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内容,建立教育督导部门牵头、多方参与的评价组织实施机制。进一步将特教工作纳入责任督学工作内容,开展多部门共同参与的专项调研指导。
感谢各位代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镇江市教育局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