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的“关于修订‘镇江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苏政联〔2012〕9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总政治部干部部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教政法厅〔2013〕1号)等文件精神,2013年,我局与镇江军分区政治部联合印发《关于印发〈镇江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的通知》(镇教发〔2013〕101号)。近年来,在我市义务教育招生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中,均以该文件为依据,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
我局将加强与省教育厅等部门沟通,反映近年来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呼吁上级有关部门能够及时修订实施办法,为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提供政策依据。
感谢人大代表对教育的理解和支持!
镇江市教育局
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