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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5030号建议的答复

2022/05/29 1.9w 阅读 457 点赞

提出的“关于修订‘镇江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苏政联〔2012〕9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总政治部干部部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教政法厅〔2013〕1号)等文件精神,2013年,我局与镇江军分区政治部联合印发《关于印发〈镇江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的通知》(镇教发〔2013〕101号)。近年来,在我市义务教育招生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中,均以该文件为依据,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

我局将加强与省教育厅等部门沟通,反映近年来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呼吁上级有关部门能够及时修订实施办法,为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提供政策依据。

感谢人大代表对教育的理解和支持!

镇江市教育局

2022年5月3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