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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示

镇江市民政局《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送达公告

2023/10/19 1.5k 阅读 503 点赞

经调查,镇江市代理记账协会、镇江市电子商务协会未按规定接受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社会团体年度检查,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拟对镇江市代理记账协会、镇江市电子商务协会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镇江华球涉外财经技术培训中心、镇江学大教育培训中心、镇江朱雀文广艺术培训中心、镇江市童心助学公益服务中心、镇江市京江文化之旅户外运动俱乐部、镇江市华林苑老年公寓未按规定接受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拟对镇江华球涉外财经技术培训中心、镇江学大教育培训中心、镇江朱雀文广艺术培训中心、镇江市童心助学公益服务中心、镇江市京江文化之旅户外运动俱乐部、镇江市华林苑老年公寓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因无法与上述社会组织取得联系,依据《江苏省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的规定,现公告送达本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如对上述行政处罚有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上述社会组织可自本告知书公告送达截止之日起五日内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的规定,上述社会组织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要求听证,请在本告知书公告送达截止之日起五日内向本机关提出书面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本机关地址: 镇江市南徐大道68号1号楼4楼;

邮政编码:212050;

联系部门:镇江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

联系电话:0511-84425393;

特此公告。


镇江市民政局

2023年10月2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