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宜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江宜庆”)受镇江市殡葬管理处委托,就长龙山殡仪馆食堂外包服务采购进行邀请招标,现邀请镇江市润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镇江御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镇江市金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参加本项目投标事宜。
项目概况:
镇江市长龙山殡仪管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镇江宜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镇江市高新区润兴路20号金泰大厦二楼北)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5月27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名称:镇江市长龙山殡仪管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4.5万元/年。
最高投标限价:14.5万元
采购需求:食堂外包服务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合同签订后,中标单位七日内完成人员的到岗安排。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次采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条评审规则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之规定。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或2021年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等);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注:本条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5月20日至2022年5月24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镇江宜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镇江市高新区润兴路20号金泰大厦二楼北)。
方式:接受现场获取或电子获取(请供应商将相关资料加盖公章扫描后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并与代理公司电话确认完成获取)。
获取采购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单位介绍信+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采购文件供应商领取登记表(见附件);(4)廉政公约及承诺函(见附件,不得修改其条款,原件加盖公章);(5)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原件加盖公章)。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报名成功并不代表供应商投标文件通过资格性审查。
售价:本项目采购文件售价300元整,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时间:2022年5月27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2年5月2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镇江宜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镇江高新区润兴路20号金泰大厦二楼北)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在投标截止前,请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站有无变更公告。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现场踏勘: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查勘和答疑,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查勘和答疑。
2、投标文件份数:纸质版一正四副,电子版投标文件一份(随纸质投标文件一并密封提交)。
3、政策功能:本项目支持和适用支持中小微企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库【2020】46号、苏财购【2021】34号;支持监狱企业(财库〔2014〕68号);促进残疾人就业(财库〔2017〕141号)的政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镇江市殡葬管理处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谏壁镇越河街150号
联系人: 吴心忠
联系方式:13852983322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镇江宜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镇江市高新区润兴路20号金泰大厦二楼北
联 系 人:罗工
联系方式:18752961810
邮 箱:1054292434@qq.com
注:(1)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为减少人群聚集,仅允许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1人至开标现场,须提前准备并佩戴好口罩等个人防护物品。
(2)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填报人员信息、量体温、消毒、电梯停用等进场花费时间可能较长,请各投标人提前预留好到场时间,以免迟到。
(3)受疫情影响,各投标单位可将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装订密封后采用邮寄方式递交,邮寄件须在外包装显著位置注明项目标识(项目名称),无标识或标识模糊不清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须在2022年05月27日北京时间下午14:00前密封送达并由接收人签收,超期送达的或外包装破损的邮寄件将不予接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自行承担邮寄造成的一切风险。
(3)接收人:罗晓婷
(4)寄送地址:镇江市高新区润兴路20号金泰大厦二楼北
(5)联系方式:18752961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