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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保障标准的通知》政策解读

2025/07/25 1.3w 阅读 190 点赞

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保障水平,改善困难群众生活状况,按照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要求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要求,拟对全市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保障标准进行调整。

二、主要内容

1.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至926元/人/月。

2.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全市(除镇江经开区外)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为1204元/人/月,城市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暂不提标。

三、执行时间

新标准从2025年7月1日起执行。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