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民政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文广旅局、史志办,镇江经开区社发局、城乡建设局、交通分局、宣传统战部、政协工委,镇江高新区社事局、建设和交通局、党政办:
为加强地名文化保护,根据省民政、住建、交通、水利、文旅、方志六厅(委办)《关于印发<江苏省地名文化遗产评定办法(试行)>的通知》(苏民区〔2021〕24号)要求,以及省民政厅《关于开展2025年全省地名文化遗产评定工作的通知》(苏民区〔2025〕2号)中明确的“历史悠久、内涵丰富、文化特征显著的陆路、水路、海路的河渠、运河、航道以及古井等地名”的评定范围,经各市(区)申报推荐、部门联合会审、专家研讨论证、社会公示等程序,现正式公布2025年镇江市市级地名文化遗产名单。
地名文化遗产名单发布后,请各地各单位通过深入挖掘地名文化资源,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持续加强地名文化保护与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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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民政局 |
镇江市住房和 城乡建设局 |
镇江市交通运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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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水利局 |
镇江市文化广电 和旅游局 |
镇江市史志办公室 |
2025年7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