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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高2019年度全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

2019/07/02 8.1k 阅读 429 点赞

各辖市、区民政局、财政局,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财政局,镇江高新区社会事业局、财政国资局:

按照低保标准增长机制要求,经2019年市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决定从2019年7月1日起,将镇江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统一提高到每人每月750元。

请各地民政部门抓紧做好本地区保障对象的调查摸底、信息核对和审核把关工作以及所需经费的测算,财政部门抓紧落实提标资金,确保新的保障标准按时、规范、统一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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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民政局镇江市财政局

2019年7月3日

抄送:省民政厅、财政厅

镇江市民政局办公室        2019年7月4日印发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