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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第0351号提案的答复

2018/05/16 1.5w 阅读 453 点赞

宇文家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适宜养老居住小区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在规划中明确配建适老住区的问题。该工作事项主要涉及规划部门,我局提请规划部门予以会办。其具体答复为:“2016年,我市出台《镇江市市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2016-2020)》,对市区养老设施建设进行统筹安排。目前,我局正在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单元,对这些养老设施在空间上予以落实。同时,在出让地块规划条件中,我局将按照市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对地块配套的养老设施建设都将提出具体要求。今后,在适老住区、养老设施等项目实施中,我局将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做好规划服务工作。”

二、关于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的问题。截至2017年底,我市60岁以上老年人70.3万人,占总人口26.1%,高于全省、全国水平。按照“9073”或“9064”模式测算,我市约有67万名老人存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针对这一现状,我市已连续四年将日间照料中心和助餐点建设列入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积极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到2017年底,全市共建成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6个,老年人助餐点342个。同时,我局在全国首家建立“助餐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了助餐服务的精准化。近三年来,累计提供助餐服务近100万人次。此外,通过引进江苏悦心养老产业集团、大连社康集团等知名养老企业进入我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领域,以其示范引领效应加快推进了服务内容标准化建设。

今年3月1日,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镇政发[2018]8号),对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提出具体要求。下一步,我局将联合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方面:要求新建住宅小区按每百户 20 至 30 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已建成的住宅区按 15 至 20 平方米的标准调剂解决,确保到 2020 年全市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实现全覆盖,城乡标准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使用面积不低于 200 平方米)覆盖率分别达 80%和 40%。在完善社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方面:自今年起,对新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标准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社区健康小屋,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对服务达到要求的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每年给予不低于12万元的运营补贴;对服务达到要求的普通型和标准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每年给予不低于2万元的运营补贴。在推进社区适老化改造方面:住建、质监、体育等相关部门表示,将通过政府补贴、产业引导和业主众筹等方式,加快推进适宜养老的居住区建设。2018年,将按照“业主自愿、充分协商、依法合规、保障安全”的原则,对有条件的老旧小区开展增设电梯试点工作,制定出台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暂行办法以及财政扶持政策,到2020年全市新建和改造社区适老化项目达10个。

镇江市民政局

2018年5月17日

签发人:陈海虹

经办人:黄小军

联系电话:84418236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市政府督查室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