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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第0311号提案的答复

2018/04/24 6.9k 阅读 220 点赞

夏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慈善募捐的提案》收悉,根据提案内容以及与您电话沟通情况,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社会发展成果的普惠化和民间财富的积累,

慈善捐赠的社会总量实现了突飞猛进的增长,慈善事业得到快速发展。但由于缺乏法律规制,常常出现一些“因善受伤”的事件,极大地损害了慈善事业的公信力,伤害了公众的行善热情。2016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慈善法》是我国第一部规范慈善活动的国家大法,标志着我国进入了依法治善的新阶段。《慈善法》为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法律规范和保障,使得更多的慈善活动有法可依。您在提案中提到的“慈善乱象”对照慈善法均可进行甄别。

例如,您提到的披着“慈善”外衣的组织以“公益”演出、培训活动等形式随意伸手要钱的现象。慈善法规定,符合条件的慈善组织可以通过义演、义赛、义卖、义展、义拍、慈善晚会等方式开展公开募捐,但募捐活动开展前必须到其登记的民政部门备案募捐方案,并在募捐活动现场或者募捐活动载体的显著位置,公布募捐组织名称、公开募捐资格证书、募捐方案、联系方式、募捐信息查询方法等信息。公众可以对照慈善组织提供的信息对其真实性进行甄别。

又如,您提到由网络募捐等新兴民间公益慈善形式衍生出的“诈捐骗捐”、“富人索捐”、“企业强捐”等现象。慈善法也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慈善组织通过互联网开展公开募捐的,应当在国务院民政部门统一或者指定的慈善信息平台发布募捐信息。”。目前,全国共有13家网络募捐平台获民政部许可,并且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对利用其平台开展公开募捐的慈善组织的登记证书、公开募捐资格证书进行验证。为进一步加强对网络募捐活动的管理,去年7月,民政部制定出台《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基本技术规范》和《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基本管理规范》。去年9月,“全国慈善信息公开平台”正式上线,用于慈善组织、慈善信托受托人等参与主体面向社会公开登记、年检、慈善项目进展等慈善信息,个人可以通过平台查询慈善组织募捐信息的真实性,解决了慈善信息公开问题。因此说,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正不断完善。

作为市民政局,下一步将着力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大对法律法规的宣传,引导公众依法求助、依法行善。继续通过网络、报刊、媒体等多种形式进行普法宣传,引导公众遭遇困难时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对接,通过合法渠道寻求帮助。同时,提高公众对慈善募捐真伪的辨别能力,理性认捐、依法行善。二是加强对慈善组织的管理,严格履行监督和处罚职责。一方面,对慈善组织登记管理、公开募捐资格认定、募捐方案审核备案、慈善信息公开等严格把关,确保慈善组织依法、透明开展活动。另一方面,严格依法对非法募捐行为进行处罚。对违规开展募捐活动的慈善组织,及时予以警告并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吊销登记证书,并严格依法处置募捐财产。

                               镇江市民政局

2018年4月25日

签发人:潘志坚

经办人:陈正革

联系电话:84429848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市政府督查室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