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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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控减涉企收费的通知

2010/09/07 1.5w 阅读 50 点赞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提升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的若干意见》精神,实现在全省“办事效率最高、收费标准最低、服务态度最好”发展环境的目标,更好地服务创业型城市建设,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营造一流的价费环境,经研究决定进一步控减涉企收费,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0915日起,决定取消和暂停征收10项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降低1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24项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具体收费项目及标准详见附件。

二、继续执行好市政府制定的《关于加快推进省级开发园区建设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快城市重点工程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收费环境的意见》中涉及的29项收费优惠项目。具体内容见附件。

三、有关收费单位要按新的标准及时调整收费公示内容,行政事业性单位要按规定及时到原核发《收费许可证》的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

四、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确保优惠政策落实到位。此次涉企收费优惠政策涉及项目多、优惠幅度大,有主管部门的由主管部门负责落实,实行行业管理的由相应的行业管理部门落实。

五、经营服务性收费和中介服务性收费应当遵循公开、公正、诚实信用、公平竞争、自愿有偿和委托人付费的原则,不得强制服务和强制收费,并严格执行收费优惠政策。严禁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依托权力指定服务、捆绑收费;严禁经营性服务单位挂靠权力机关强行服务。

六、市物价局、财政局、监察局要加强对本通知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受理涉企收费投诉,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要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部门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1取消和暂停征收的部分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

2降低收费标准的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

3执行原优惠政策的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

二○一○年九月七日


附件1

取消和暂停征收的部分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收费依据

征收部门

一、行政事业性收费

取消项目(5项)

1

房产物管企业资质审查服务工本费

镇财综[94]32号、镇价房[94]134号、镇政建[94]113

住建

2

房产物管企业复检工本费

镇财综[94]32号、镇价房[94]134号、镇政建[94]113

住建

3

地名有偿使用费

镇价房[1999]198

民政

4

土地证书工本费

镇价房[2000]224

国土

5

房地产开发企业垃圾交接费

镇政发[2000]59

城管

暂停征收(1项)

1

道路运输许可证工本费

苏财综[2005]56号、苏价费[2006]265号、苏财综[2006]48号、苏价服函[2007]59号、苏财综[2007]22号、镇价服[2007]110号、镇财综[2007]25号、苏财综[2008]7号、苏价服函[2008]5号、镇财综[2008]3号、镇价服函[2008]63号,苏价费[2009]278

交通

二、经营服务性收费

取消项目(3项)

1

房地产信息、法律政策咨询费

镇价房[93]203号、镇财综[93]48

住建

2

委托代理费

镇价房[93]203号、镇财综[93]48

住建

3

统计信息咨询服务费

苏财综[2001]5号、苏价费[2001]14

统计

暂停征收(1项)

1

中标服务费

苏价费[2000]342号、苏财综[2000]188号;苏价费[2009]278

财政


附件2

降低收费标准的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

序号

收费项目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优惠标准

责任部门

一、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1

城市道路建设性占道费

苏价涉[1995]160号,镇价费(199766号、镇财综(19978

建设性占道,车行道0.30/M2.日,人行道0.20/M2.日。超过一个月可逐步提高收费标准,但最高不超过100%

省级以上开发园区工业企业及市城建重点工程免收建设性占道费

城管

2

锅炉压力容器技术资料审查费

苏价费[1996]106

详见文件

减半征收

质监

3

锅炉化学清洗验收检验收费

苏价费函[2008]125

详见文件

减半征收

质监

4

电站锅炉化学清洗验收检验收费

苏价费函[2008]125

详见文件

减半征收

质监

5

医用氧舱检验收费

苏价费函[2008]125

详见文件

减半征收

质监

6

游艺机和游乐设施监督检验收费

苏价费函[2005]225

详见文件

减半征收

质监

7

电站锅炉水质监测收费

苏价费函[2008]125

详见文件

减半征收

质监

8

燃油加油机税控功能改造整机防爆检验收费

苏价费函[2004]227

详见文件

减半征收

质监

9

塔式起重机检验收费

苏价费[1997]37

详见文件

减半征收

质监

10

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检验收费

苏价费函[2004]227

详见文件

减半征收

质监

11

防爆叉车检验收费

苏价费函[2004]227

详见文件

减半征收

质监

12

液压电梯检验收费

苏价费[1997]37

详见文件

减半征收

质监

13

人防建设资金

镇政办发[2002]33

单位14/.年、个体工商户60/

单位13/.

人防

14

货物港务费

交通部[2001]11号令、交通部[2005]8号令

详见文件

减半征收

口港

15

港口设施保安费

交水发[2006]156

详见文件

减半征收

口港

二、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

1

非住房转让手续费

苏价服[2002]62号、镇价房[2002]55

10/m2,转受让双方各承担50%

省级以上开发园区工业厂房7/m2,转受让双方各承担50%

住建

2

房产测绘收费

苏价服[2004]304号、镇价服[2004]228号,苏价费[2009]278

住宅1.0/;综合楼及其他2.0/;商住楼1.5/;工业厂房1.2/

工业企业免收。住宅房 1/M2,商住楼1.5/M2,多功能综合楼与其他2/M2

住建

3

房屋租赁手续费

苏价服[2002]62

住房100/套;非住房200300/

住房70/套;非住房140-210/

住建

4

建设工程交易综合服务费

苏价服[2006]12号、镇价房[2006]35

各类建设工程施工及材料、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按中标价分档计费;勘察、设计、监理招标项目:中标价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2000元、10万元以上的3500元;直接发包工程及采用直接发包的分包工程项目1500/宗,高于限额的按3000/宗。

省级以上开发园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标准厂房建设、工业企业、城建重点工程招标单位承担部分减半征收

住建

5

地震安全性评价收费

苏价费(1998368

详见文件

市内企业按省定标准低限的70%执行

地震

6

地价评估

苏价房[96]296号、苏国土籍[96]90

宗地地价评估0.01-4(差额累进);土地使用权抵押评估,按宗地地价评估的50%收费,不足300元按300元收取。苏价费[2009]278号已降为70%

省级以上开发园区工业企业及城建重点工程宗地地价评估按苏价费[2009]278号文件规定的中准价的50%执行,

国土

7

土地交易服务费

镇价服[2004]232号,镇国土资发[2004]92号、苏价服[2005]64

土地使用权出让1.5/m2(受让方);转让3/m2(各半);出租和抵押1.2/m2(各半)

城建重点工程及省级以上开发园区工业企业减半征收

国土

8

地籍测绘费

财建[2009]17

详见文件

省级以上开发园区工业企业按低限减半征收

国土

9

征地包干服务费

苏价房[2000]319号、苏国土资发[2000]121号,苏价服[2001]281号、苏财综[2001]145

按征地拆迁补偿费用的1%3%

省级以上开发园区工业企业按60%征收

国土

10

城建工程档案编审费

镇价房[2008]302

住宅、非住宅2/m2,管线、市政工程5/m

省级以上开发园区工业厂房减半征收

规划

11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费

苏价费[2000]405

详见文件

减半征收

消防

12

建筑设施电气消防检测收费

镇价费[2005]332

娱乐场所2.2/平方;宾馆、饭店、商场等2/平方;普通厂房及库房1.6/平方、乙类易燃易爆厂房及库房3/平方,其他见文件

按现行标准的70%执行

消防

13

会计、审计、资产评估服务收费

苏价服[1999]357号,苏价费[2009]278号,苏价费[2010]284

详见文件

按苏价服[1999]357号规定中准价减半征收,会计事务所服务收费按苏价费[2010]284号文件执行

财政、审计

14

税务中介服务收费

苏价费[2008]188号,苏价费[2009]278

详见文件

代开增值税发票60/.月,其他项目按苏价费[2008]188号规定中准价的60%执行。

地税、国税

15

工业与民用建筑设计及市政工程设计

计价格[2002]10

详见文件

按国家标准的50%执行

规划

16

规划测绘服务费

财建[2009]17

详见文件

按规定低限标准的50%执行

规划

17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

苏价服[2004]483号,苏价费[2009]278

详见文件

按省定标准60%收费

住建

18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

苏价服[2003]4号,苏价费[2009]278

详见文件

减半收费

住建

19

工程监理收费

发改价格[2007]670

详见文件

实行全过程监理的建设工程施工阶段收费标准执行国家规定下限,其它项目按国家规定中准价的60%执行

住建

20

房地产价格评估费

苏价费[2003]233

按房地产价格(价值)总额累进计费,每宗最低收费标准为250450元。

抵押评估减半收费

住建

21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

苏价服[2001]113号,镇价房[2001]122号、镇政建[2001]154

详见文件

按规定低限标准的70%执行

住建

22

交通工程质量检测和工程材料试验收费

苏价服[2005]72

详见文件

按省定低限标准的60%执行

交通

23

锅炉热工测试、燃烧机效率测试委托检验

苏价费函(2004163

详见文件

减半征收

质监

24

工商咨询服务收费

苏价费[2010]69号,镇价费[2010]122

详见文件

按镇价费[2010]122号文件执行

工商


附件3

执行原优惠政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

序号

收费项目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优惠标准

责任部门

一、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1

城市建设渣土收费

镇政发[2001]79

建设渣土管理费1/吨、建设渣土弃置费3/吨、回填土调剂费2/

省级开发园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标准厂房建设、园区企业减半征收;市城建重点工程免收渣土管理费和回填土调剂费,建设渣土弃置费减半征收。

城管

2

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

苏价涉[1995]160号,镇价费(200839

详见文件

省级开发园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标准厂房建设、工业企业减半征收;市城建重点工程道路挖掘修复费只补偿成本费。

城管

3

生活垃圾处置费

镇政发[2001]79

单位:3/.

省级开发园区企业减半征收

城管

4

人防易地建设费

镇政办发[2002]33

52/m2

省级开发园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标准厂房建设由园区统一建设人防工程的,减半征收;省级开发园区企业有园区负责统一建设人防工程,企业不缴。

人防

5

新建房屋白蚁防治费

苏价工[1996]422号、苏财综[96]156号、苏建综[96]402号,镇政发[2008]56

172.3/m2、八层以上0.7/m2

省级开发园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标准厂房建设减半征收。企业七层以下2/m2、八层以上不变;工业企业再减半

住建

6

非住宅房屋登记费

苏价服[2008]308号、苏财综[2008]75

550/

对符合条件的初创中小企业免收

住建

7

建筑安全监督管理费

苏价服[2009]91号、苏财综[2009]10

0.19%

对符合条件的初创中小企业免收

住建

8

基础设施配套费

苏价服[2003]115号,苏财综[2003]37号,镇政发[2003]211号,镇政发[2006]114号;苏建村[1994]117号,苏价涉[1994]76号,苏财综[1994]66号,苏价服[2001]337号,苏价服[2004]4号、苏财综[2004]1号,

市规划区内105/m2,各辖市75/m2;在建制镇规划范围内进行各类工程建设的单位和沿街建筑的个人2050/m2,个人住宅(非沿街)1020/m2

省级开发园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标准厂房建设由园区统一配套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的,减半征收;省级以上开发园区工业企业免收。

住建

9

园林绿化损坏赔偿费

苏财综[2003]141号、镇价服[2006]52号,镇政发[2007]32

详见文件

城建重点工程免收临时及长期占用绿地费和绿地恢复费,树木迁移只补偿成本费

园林

10

绿化费

苏政发[1996]35号、镇政发[2001]137

义务植树绿化费8/.年;义务植树统筹费5/.

省级开发园区企业由园区统一组织绿化,企业不缴。

农林

11

河道堤防工程占用补偿费

苏财综[1999]265号、苏价费[1999]461号、镇价工[2007]277号、苏价费〔2009278

河道:0.5-5/.米,长江岸线:4-8/.

对新办造船企业三年内减半收费。省级开发园区企业按下限征收,市城建重点工程免收。

水利

12

土地登记费

苏价房[1999]134号、苏财综[1999]81

其中企业、自收自支单位1000平方米以下每宗地收110元,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40元,最高不超过4万元

对符合条件的初创中小企业免收,涉及其他企业的减半收取

国土

13

土地复垦费

苏价涉[1995]155号、苏土计[1995]63

2000/

省级开发园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标准厂房建设、市城建重点工程减半征收

国土

14

测量标志迁建收费

苏测[2006]55

详见文件

省级开发园区公共基础设施以及标准厂房建设

国土

15

港口建设费

交财发[1993]456号、交财发[1993]541号,镇政发[2006]114

进口货物7/吨,出口货物5/

省级开发园区企业减半征收

口港

16

路产损失赔()偿费

苏价费[1998]50号、苏财综[1998]25号、苏价费[2000]303号、苏财综[2000]167号、苏价服[2005]397号、苏财综[2005]109号、苏交公[2005]126号,苏价费[2006]245

详见文件

市城建重点工程免收道路占用费、杆(管)线穿越公路等费用,道路挖掘修复只补偿成本费

交通

17

船舶登记费

苏价费[1995]335号,苏价费[2009]278

船舶所有权登记基数100元,抵押为总金额的0.5‰、租赁为1‰,注册100/艘,船名变更100/艘,项目变更50/艘,船舶国籍证书15-100/本。

对符合条件的初创中小企业免收

交通

18

航道赔() 偿费

苏价服[2007]108号、苏财综[2007]20号、苏交航[2007]2号、苏价服[2008]105号、苏财综[2008]21号、苏交财[2008]19

详见文件

对新办造船企业三年内减半收费

交通

19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收费

财预[2002]584号,苏财预[2002]95号;财综[2003]66号,发改价格[2003]82号,苏价费[2003]151号、苏财综[2003]54号,苏财综[2004]17号,发改办价格[2006]661号、苏价费[2006]143号、苏财综[2006]28

证书工本费正本10/份、副本8/份;技术服务费90/家;IC卡工本费40/

省级开发园区企业100/套企业不缴,由园区代缴

质监

20

年度检验费

[1992]价费字414

50/

省级开发园区企业由园区代缴,企业不缴

工商

二、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

1

公证服务收费

苏价费[2002]275号、镇政发[2008]56

详见文件

涉及企业的招投标公证(包括土地、建筑工程)、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公证、建筑合同公证按镇政发[2008]56号实行相应优惠

司法

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收费(编制)

苏价费[2002]86号、镇政发(200856号,苏价费[2009]278

详见文件,苏价费[2009]278号已降为70%

按镇政发[2008]56号文件执行

环保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收费(评估)

苏价费[2002]86号、镇政发(200856号,苏价费[2009]278

详见文件,苏价费[2009]278号已降为70%

按镇政发[2008]56号文件执行

环保

4

环境监测专业服务收费

苏价费(2006397号、镇政发(200856

详见文件

建设项目减半征收

环保

5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

计价格(19991283号,苏价费[2009]278

详见文件

按计价格(19991283号的70%执行

住建

6

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施工图及抗震设计审查费

苏价服[2004]26号、苏财综[2004]11号,苏价服[2005]146号,苏价服[2009]54号,苏价费[2009]278

详见文件

省级开发园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标准厂房建设、工业企业、市城建重点工程按下限减半征收

住建

7

测量标志迁建费用

苏测[2006]55

详见文件

省级开发园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标准厂房建设、市城建重点工程按下限减半征收

国土

8

城市规划技术服务费

镇价房[2003]116

工业厂房1/m2,营业性用房或设施1.2/m2,住宅及其他建筑0.9/m2,铁路、道路、工程管线及其他难以用面积计算的建构筑物0.8

省级开发园区企业减半征收

规划

9

防雷减灾气象服务收费

苏价服〔2006266

防雷装置安全检测技术服务80/检测点;建(构)筑物防雷装置设计施工图纸专业审核技术服务0.10/m2;建(构)筑物防雷装置施工质量监督、竣工检测技术服务0.90/m2;防静电检测90/m2(点)

省级开发园区企业减半征收

气象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