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琴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援企稳岗政策实施的建议》已收悉,我们对您在建议中反映的内容,进行了认真分析,经过与财政部门仔细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贯彻落实稳岗返还政策情况
自2016年以来,我市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和有关部门文件精神和要求,先后下发了3轮援企援岗政策,特别是今年2月21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制发了《关于加快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放宽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条件,扩大了中小企业受益面。将中小微企业裁员率放宽到2019年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将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放宽至不超过企业职工总数20%。对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受疫情影响较重的服务业企业,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可参照困难企业标准,给予1-3个月的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在返还标准上,规定:正常经营企业,按照企业及其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50%的标准给予返还。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按6个月企业参保地上年度月人均失业保险金水平和上年度企业平均失业保险参保职工人数确定。截至目前,全市共为12499家(次)发放稳岗返还26229.86万元,惠及企业职工达88.41万人次。其中:为14家困难企业发放稳岗返还2757.2万元。
二、关于放宽稳岗返还政策建议
运用失业保险基金积极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是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为应对当前复杂严峻经济形势特别是做好疫情防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也是实施就业优先政策的具体体现。您在提案中建议要针对实际情况,制定更加优惠的援企稳岗政策措施,提高稳岗返还额度,或以中央、省财政资金1:1配套对优秀企业予以全额返还,并建议降低失业保险费率,企业和个人均按0.2%缴纳。由于稳岗返还是国家制定的一项刚性政策,对稳岗返还实施条件、返还标准、执行期限进行了严格的规定,作为地方政府,无权突破政策。但我们在申请程序上作为进一步简化,今年借助“互联网+”“无形认证”方式,让企业全程免填表、免申报、免跑腿。通过人社大数据筛查比对,变“企业找政策”为“政策找企业”,全程实现“不见面”“零跑腿”,直接将返还资金拨付至企业在银行开立的账户,帮扶企业纾困减负,深受广大企业欢迎。同时,国家《失业保险条例》第九条明确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失业人员数量和失业保险基金数额,报经国务院批准,可以适当调整本行政区域失业保险费的费率。即,失业保险费的费率由省级人民政府报经国务院批准确定。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加快完善落实稳岗返还政策,报请市政府批阅准,联合财政出台《关于进一步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重点加大对受疫情影响重点行业扶持力度,对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受疫情影响较重的服务业企业,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照困难企业稳岗返还标准,综合考虑市区目前仅有21个月基金备付能力,给予1个月的失业保险应急稳岗返还。根据市税务部门提供的数据,目前市区“四类服务业企业”共有4486家。经与“金保工程”大数据比对,2019年12月至2020年3月期间,正常缴费且裁员率符合条件的“四类服务业企业”共有1712家,员工总数29920人。参照困难企业稳岗返还标准,即按企业参保地上年度月人均失业保险金水平和上年度企业平均失业保险参保职工人数确定(2019年市区失业保险金平均水平为1587.93元),共需支出4750万元,力争于4月底将应急返还发放到位。
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11日
签发人:曾文兵
经办人:王勇
联系电话:85340389
抄送:市政府督查室、市人大人代联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