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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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领域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2021/01/14 1.6w 阅读 97 点赞

各市、区住建局,镇江新区城乡建设局、镇江高新区建设和交通局,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

为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做好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做好我市建设领域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防止疫情反弹,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做好岁末年初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疫情防控、安全生产、运行保供工作的通知》(苏建办〔2021〕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镇疫防指办〔2021〕1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目前疫情防控处在关键节点,特别是春节临近,人员的流动和聚集将会骤增,加大了防控难度,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和建筑工程参建各方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要求,认真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压实各方责任,认真做好冬春季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二、明确防控措施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严格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相结合,坚持问题导向,坚决筑牢疫情防控安全防线。

(一)规范用工管理。所有在建项目严格落实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出入工地需实名考勤,对所有进入施工现场及生活区的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健康码”查验,核对人员身份和健康状况。凡有发热、干咳等症状的,应禁止其进入,并及时报告和妥善处置。要强化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原则上不再使用临工、散工和突击工,如确需使用,应做好体温检查、核验“健康码”,并做好进入工地前14天行程、进入离开时间、从事工种、活动区域等信息统计工作,实时登记建档备查,由用工单位负责调查信息,建设单位负责汇总建立台账。对从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来镇从业人员,需查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建项目参建单位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从业人员暂不来镇或返镇。

(二)及时报告信息。在建项目各参建单位应密切关注疫情中高风险区域更新情况,若发现14天内有来自或途径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应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向属地社区报告,各参建单位要按照“谁用工、谁负责,谁发包、谁负责,建设单位负总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如发现有故意隐匿行程、隐瞒不报的情况,参照瞒报事故严肃处理。

(三)强化卫生防疫。认真落实工地环境卫生整治制度,及时清除工地和宿舍区的卫生死角,做好垃圾储运、污水处理、沟渠及下水道疏通等工作,做好灭越冬蚊虫、除鼠害等除“四害”工作,做到无垃圾成堆、无污水横流、无杂物乱堆放,营造良好的卫生环境。改善民工居住条件,严格杜绝大通铺现象,定期做好食堂、宿舍等场所消毒防疫措施。

(四)严格活动管控。减少非必要的人员聚集活动,班前教育、交底等尽量在空旷的室外场地或分散进行。尽量举办线上会议或视频会议,确需召开线下会议的,应严格控制会议规模,对必须召开的线下会议(单场50人及以上),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原则,会议主办单位应制定详细的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报属地市、区疫情防控指挥机构备案,并严格落实会议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五)做好停复工安排。鼓励错峰放假,各用工单位应根据工程项目进展情况,提前制定春节期间施工安排,确定节前停工、节后复工时间,制定从业人员往返工作计划。各项目部应梳理项目人员及劳务人员离镇、返镇情况,填写《2021年镇江市建筑领域项目人员离镇、留守情况统计表》(见附件),经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负责人审核后上报至属地建设主管部门,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应做好信息收集工作。

(六)制定应急预案。各参建单位应积极做好防疫物资储备工作,制定疫情防控风险等级升级等紧急情况下的保障措施,确保施工现场疫情常态化防控防护使用及人员生活正常需求,并针对省、市、所在辖区疫情防控风险等级及时响应。

(七)引导就地过节。引导在镇项目从业人员就地过年,并妥善做好留镇从业人员服务工作;确需返乡的,应引导返乡人员错峰出行,合理安排返乡路线,避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尽量选择自驾或包车等交通方式,做好旅途个人防护。异地分公司及异地项目管理人员提倡采用视频等方式汇报,鼓励企业驻外地人员留在驻守地过年,减少春节期间人员流动频次。

(八)做好防疫宣传。各参建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现场人员防疫政策、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培训,提升现场人员的防范意识和防控能力,引导现场人员养成勤洗手、常通风、科学佩戴口罩等良好卫生习惯。

三、加强监督检查

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及建设工程监督机构要及时传达省市有关部门要求,进一步加大冬春季工程质量安全及疫情防控工作监督检查力度,配合属地政府(管委会)和相关部门做好宣传工作,及时按照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要求执行相关措施,严格查处措施落实不到位项目参建单位,确保我市建筑行业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附件:2021年镇江市建筑领域项目人员离镇、留守情况统计表

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月13日


2021年镇江市建筑领域项目人员离镇、留守情况统计表

项目名称

所在社区

建设单位

负责人

(姓名)

(联系方式)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监理单位

项目总监

计划停工时间

计划复工时间

应急联络员

联系方式

项目从业人员总数(人)

其中

管理人员(人)

务工人员(人)

离镇、留守人员
情况统计

离镇管理人员(人)

留守管理人员(人)

离镇务工人员(人)

留守务工人员(人)

建设单位(盖章):

施工单位(盖章):

监理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