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局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无偿献血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做好无偿献血工作,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根据《关于加强公民无偿献血动员组织工作的通知》(镇政办发〔2017〕24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住建系统开展无偿献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献血时间
1月14日(星期四)—1月15日(星期五)。
二、献血地点
南山路23号镇江市中心血站。
三、参加人员
1.提倡首次18—55周岁在职职工自愿献血。鼓励国家工作人员率先献血,鼓励符合献血条件的公民自愿多次献血;
2.根据市政府对无偿献血工作的具体要求,申报省、市文明单位的按适龄健康员工的20%组织人员参加、其他单位按适龄健康员工的10%组织人员参加。各基层工会组织按照住建工会工委拟定的献血计划指标,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全市无偿献血活动。(详见附件)。
四、注意事项
1.无偿献血职工的年龄18—55周岁之间;
2.高血压服药者不能参加本次献血活动;
3.有传染性疾病者(如:乙肝)不能参加;
4.经期女性不要参加;
5.献血前期忌饮酒,不宜多食油腻性食物并注意休息。
6.请献血者携带本人身份证。
五、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各单位要认真重视这一活动,要把无偿献血工作纳入单位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之中,作为文明单位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无偿献血工作组织动员不力,不完成献血计划的,不能评为文明单位。各单位要加强对员工的宣传、组织、发动工作,确保本单位每年有一定数量的员工参与无偿献血。
2.宣传到位。要向广大职工宣传无偿献血的重大意义,及时向献血者颁发卫生部统一制作的《无偿献血证》。无偿献血者献血量在八百毫升以上(含)的,终身享受免费用血;未达八百毫升的,按本人献血量的三倍享受免费用血。无偿献血者的配偶、父母及子女需要用血的,其累计免费用血按献血者献血量等量提供。
3.合理安排献血者的休息时间。根据《江苏省献血条例》和《镇江市公民义务献血暂行办法》规定,各单位可安排献血者献血当日和次日休息,不影响其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但不提倡给予高额补贴和长假。
4.省、市级文明单位献血比例不低于本单位在职人员18%。
5.请各献血单位于1月14日、15日每天上午8点-11点前自行组织人员到市中心血站集中献血。
联系人:罗红林,联系电话:18912116288,81983023。
附件:住建系统职工无偿献血计划分配表
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月11日
附件:
住建系统职工无偿献血计划分配表
|
单位 |
计划完成数 |
单位 |
计划完成数 |
|
华润燃气 |
100 |
和泰拆迁事务所 |
2 |
|
自来水公司 |
100 |
拆迁安置事务所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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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科集团 |
10 |
建管处 |
3 |
|
排水管理处 |
20 |
质监站 |
3 |
|
水业总公司 |
10 |
北固房产处 |
2 |
|
干道办 |
5 |
云台房产处 |
2 |
|
审图办 |
1 |
直属房产处 |
3 |
|
招标办 |
1 |
中森设计院 |
3 |
|
拆迁办 |
2 |
白蚁防治所 |
2 |
|
绿化站 |
1 |
造价处 |
1 |
|
抗震办 |
1 |
监察支队 |
2 |
|
给排水管理处 |
5 |
中交二航三公司 |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