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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物业管理考核工作的通知

2021/01/10 9.4k 阅读 513 点赞

〔2021〕9号

关于开展2020年度物业管理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区住建局,镇江新区城乡建设局、镇江高新区建设和交通局:

根据《镇江市市区物业管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各区2020年住宅物业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1.检查各区2020年物业管理运行情况,主要是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落实情况相关台账资料,依据《镇江市市区物业管理工作考核标准》。

2.抽查各区新建商品房住宅小区、老旧住宅小区、保障性小区整改落实情况,主要是日常下发的整改内容以及住宅小区安全管理工作。依据《新建商品房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工作考核标准》《保障性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工作考核标准》《老旧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工作考核标准》。

3.检查各区老旧住宅区物业管理对市、区财政奖补资金使用情况。

二、考核时间

1月8日-1月15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核组成员

市区物业管理考核组成员由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城管局及各辖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

四、其他事项

1.各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回顾总结2020年物业管理工作情况,督促街道办事处物业服务中心、物业服务企业及时梳理日常考核遗留问题,特别是涉及住宅小区安全管理的要狠抓整改,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有落实,确保春节期间住宅安全稳定。

2.市物业管理工作考核小组将按照《镇江市市区物业管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要求,通报此次检查结果。

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月6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