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简化新建商品房楼盘表管理程序,“让数据多跑路,让企业少跑腿”,提升服务企业水平,现将网上办理新建商品房楼盘表确认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办理楼盘表确认时,不再要求开发企业提供纸质材料和到窗口办理,开发企业均可通过商品房销售管理系统网上申报有关材料。
2.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不再发放《交易告知单(楼盘表确认)》,有关数据由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内部流转。
3.市住建局不再发放纸质《新建商品住房交付使用核查意见书》,核查意见在商品房销售系统中予以确认。
以上事项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2月29日